不过,这款售价颇高的“神药”严格来说只能算保健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搜索“曹清华胶囊”也叫薏辛除湿止痛胶囊,其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B20020225”。其中“药”代表是药品,字母包括H、Z、S、B、T、F、J,分别代表药品不同类别: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成药,S代表生物制品,B代表保健药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截图 涉嫌虚假宣传被罚超过10次 那么一款保健品何以成为“中华神药”?这要和曹清华胶囊铺天盖地的洗脑式广告密切相关。 小编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上,查到了曹清华胶囊药品广告总共128个。其广告题材丰富、故事完整、情感细腻,广告语“认准曹清华!快用曹清华!”简洁洗脑。 ▲图片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不过,因为涉嫌虚假宣传,曹清华胶囊曾多次被各地相关部门曝光、处罚超过10次。 如2010年8月,武汉市食药监局发布对曹清华胶囊等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暂停在武汉市行政辖区内的销售;2014年、2015年曹清华胶囊多次上了海南省食药监局的违法药械保健品广告黑榜,内容涉及多处违规宣传。 2015年2月5日,曹清华胶囊被列入黑龙江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联络办公室发布的涉嫌严重违法广告名单中,并指出:“严重违法,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药品广告;运用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商业广告;利用医药技术人员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使用绝对化用语,保证治愈效果。”
尽管曹清华胶囊一直被通报,但仍未停止热播广告。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帆律师向记者分析,很多药品存在虚假、欺骗宣传,并惯用“现身说法”的疗效误导患者,在一个地方被查后又在另一个地方重启炉灶,违法成本低,必须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追究,不能以罚代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