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1月11日讯】(经济参考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对于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和运作流程等多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同日,银保监会也发布了《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业内专家认为,《暂行办法》内容详细,既有制度安排又具有可操作性,或将成为个人养老金领域第一个规范性文件,将在规范个人养老金业务发展、完善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个人养老金业务 实行“一人一户” 个人养老金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的,市场化运营、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实“《暂行办法》是《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的具体落实和细化,办法明确商业银行、相关平台功能和监管主体,对相关业务开展提出具体要求,这为未来业务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 其中,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是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关键,能够直观体现个人权益,方便职工个人操作,完整记录信息,将促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康发展。 如何办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根据规定,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首先要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由参加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在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开立,用于记载参加人全流程信息,作为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以后,还需要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资金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个账户都具有唯一性,且互相对应。其中,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开立这两个账户。参加人只能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确定一个资金账户,商业银行只能为同一参加人开立一个资金账户。 个人购买 可享诸多优惠 养老金产品是个人养老金业务落地的关键。《暂行办法》明确,个人养老金产品是指符合金融监管机构要求,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金融产品。包括个人养老储蓄、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个人养老金公募基金产品等。 不同产品差别较大,适用人群和特点各不一样。总体来看,个人养老金产品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保障类,主要是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二是储蓄类,主要是养老专项储蓄等,重在保值;三是投资类,包括理财产品和公募基金。 除了通过投资不同产品实现养老金的保值增值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规定,个人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最直接的好处是能够享受税收优惠。 财政部、税务总局11月4日发布的《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显示,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此外,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还可减免相关费率及手续费。其中包括,商业银行对资金账户免收年费、账户管理费、短信费、转账手续费;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发行机构、销售机构和托管机构应在商业可持续基础上,对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的管理费和托管费设置优惠的费率标准,豁免认(申)购费等销售费用。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财政及金融管理部门可在财政税收、产品准入等方面采取更多的支持政策,比如将养老理财、养老保险、养老基金等纳入税收递延账户并降低整体税率,以此鼓励更多的人通过选择养老金融产品来更好地满足养老需求。 前景广阔 市场期待试点落地 当前,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存在发展不充分不均衡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对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依赖程度较高,呈现“一支独大”的结构特征;第二支柱企业(职业)年金发展缓慢;以个人养老储蓄投资形成的第三支柱尚在初步探索过程中,未建立起完善的制度安排。在此背景下,个人养老金制度出台可谓正当其时。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制度将给商业银行带来新的发展机遇。“短期内以银行理财子公司等为代表的产品收益稳定、综合风险较低的资管机构,有望在个人养老金账户试点初期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与增量资金,抢占市场先机。”光大证券研究所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认为,银行理财能够通过自身丰富的客户资源和信用优势,获取较大的市场份额,在目前个人投资者投资风格偏向保守的情况下,有望吸收更多资金。 据王一峰测算,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假设全国约6510万纳税人在税优激励下全额参与其中,则每年第三支柱规模可达0.78万亿元,以此速率累积到2030年,总规模可达6.25万亿元,未来若能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将进一步促进第三支柱发展。 近期,多家头部券商已通过首轮个人养老金行业平台对接验收测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近日向券商反馈了测试结果。国有大行已开始小范围内测首批个人养老金账户,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也在积极准备相应产品及流程。 董希淼表示,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应着眼于养老市场长远发展,努力抓住资管、存款、托管等直接业务机会,挖掘账户、发卡、结算等间接业务机会。从组织架构看,有条件的银行可设立养老金融事业部或专门组建养老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如设立养老金管理公司,以增强养老领域金融服务能力。除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外,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也应积极探索个人养老金业务。 王一峰表示,长期来看个人养老金账户制趋于成熟后,产品开发与投资能力将成为核心竞争力。未来投资限制逐步放开后,随着投资者投资需求趋向多元化,权益类产品有望成为个人养老金主要投向。各资管机构应聚焦于多元化产品开发,以精准满足投资者需求,提升服务水平,同时加强投资端建设,用优异业绩吸引更多增量资金,实现规模效应。(记者 向家莹) (原标题:个人养老金业务加速落地 配套细则陆续出台) 责编:小美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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