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专人发展各地市场,传销呈跨地域性 从地域来看,鲁、粤、苏、湘四省虚拟货币传销案件较为多发,山东省判决20起为最多,其次为广东、江苏两省各判决19起,湖南省16起。这四省法院判决的案件占上述案例总数的52.4%。 同时,由于虚拟货币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而互联网传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遍地开花。 以“暗黑币”为例,2016-2017年间,各地共判决5起“暗黑币”传销案,该传销组织入侵江苏徐州、南通、淮安,内蒙古赤峰、广东深圳等地,13名传销组织头目因在当地发展下线、扩大传销规模获刑。 根据上述判决文书,“暗黑币”发展初期即以传销组织的方式按照区域划分市场,派专人负责当地的“市场拓展”,即拉人头发展下线。 判决书显示,2014年6月份,刘某和杜某等人策划了“暗黑币”的商谈推广方法,从当年8月开始制作 “暗黑币”交易网站(www.onclooud.com,现已无法打开),并在香港设立达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康公司),在无任何实体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以高额返利为诱饵,由杜某、陈某荣、华某河及全国各个地区的负责人及会员通过宣传、上课、介绍等方式不断发展下线,进行网络传销活动,制定了网站交易“暗黑币”的相关规则。 这5起案件描绘出“暗黑币”的传销轨迹:安徽人王某加入“暗黑币”传销组织后,负责在内蒙古赤峰市宣传、拉下线;付某在其儿子周某的协助下,在深圳罗湖、南山、龙华等地开课宣传、讲解“暗黑币”,以拓展市场、发展下线会员,成为了深圳市场的重要人员;具有大学学历的张某云等3人在海门、南通多次给多人讲课宣传和介绍“暗黑币”,并直接和间接发展了80人参加,涉案金额247.067万元;淮安人张某在自己经营的公司内向他人介绍暗黑币,不断发展他人加入,逐步成为淮安地区市场的主要领导人,通过当面讲解、举办酒会、建立微信群的形式组织、协调淮安地区会员团队发展,直接或者间接收取的传销资金累计达8083.5万元。 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公布的2018年互联网传销识别指南指出,正是由于互联网传播的跨地域性,导致调查取证困难重重,各地工商部门只能就本辖区的传销活动进行监督,对全国性的传销无法从源头上切断,对摧毁整个传销集团无能为力,治标不治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