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万色城模式是否涉嫌传销? 对于万色城建立的“客户-实习店主-网商”的层级式管理模式,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伟认为,万色城模式有变相收取入门费之嫌。 除利用社交媒体裂变式传播、高额返现等,万色城还提供大量的培训,每一个新店主都需要高额的费用,接受供应链、销售技巧等全方位培训。学员的培训费用2016年每人只需缴纳3.68万元,2017年学费上涨到3.8万元,到2018年进一步上涨到4.6万元。黄伟律师认为,比起收取的高额服务费,万色城提供服务所的成本支出是非常低的,这些高额服务费与实际提供服务的价值是不匹配的,所以从本质上来说更多的网商支出的服务费用其实是为获取一个享受高额折扣的“资格”,这在法律上来说,有变相收取入门费之嫌。 黄伟进一步表示,相较于万色城,早先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云集,因2017年被处罚,已经整改了直接收取平台服务费的模式,采用了现阶段的“礼包销售制”,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收取入门费的风险。同时云集商品销售的占比也高于万色城,从模式的可持续性上来看,云集是优于万色城的,这从二者的会员数量增长速度上也可以反映出来,整个2018年万色城的新注册网商数量仅增长124名,增速远远低于云集。 而方超强律师也认为,从万色城的业务模式来看,其需要大额购货和一笔不菲的创业费才能获得优惠购物的资格,这种模式非常近似于“拉人头”的传销模式。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姚建芳认为,传销的构成三大要素为拉人头+入门费+团队计酬。2016年3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中明确:根据禁止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三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二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三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姚建芳认为,只要“同时”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的特征,就可认定为涉嫌传销。从万色城目前的模式来看,其存在入门费和层级式管理,但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的特征并不明显,因此不能就此定性其为“传销”。 姚建芳表示,近年来社交电商火爆发展,然而多级分销、拉人头等涉嫌传销的质疑从未中断,成为多方关注的焦点。除万色城外,根据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不完全统计,目前云集、环球捕手、贝店、花生日记、达令家、大V店、甩甩宝宝、全球时刻、达人店、楚楚推、洋葱海外仓、有好东西、好衣库、闺秘mall、蜜芽、小黑鱼APP、素店、优可生活、红人装等社交电商均被传出“涉嫌传销”的质疑声。而最终是否被定性为“传销”的关键还是要看是否满足“拉人头”、“交入门费”、“团队计酬”三个要素。 (原标题:社交电商“万色城”赴港上市失败背后:充满风险与传销争议) 责任编辑:一然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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