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8月25日讯】(上海法治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今天公布 一批最新处罚案例 上海文峰美发美容有限公司 上海新世纪文峰美发美容有限公司 因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分别被普陀区市场监管局 罚款200万和80万 法治新闻眼 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在其门店灯箱及公众号中发布“浩哥说”宣传内容,含有大量封建迷信内容并宣称当事人的商品具有疾病治疗、改变命运、延长寿命等功效,其中包括“华佗、李时珍都解决不了的皮肤和身体问题,浩哥都能调理好”“运用文峰创始人陈浩先生创造发明的‘六合’美容技术……将淤积在人体五官六腑的各种邪气、垃圾、毒素排泄出体外……”等。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以及发布违法广告,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当事人虚假宣传行为持续近6年,且近2年因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已受到3次行政处罚,但仍未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合法经营,应认定属于情节严重情形,给予从重处罚。 这不是文峰第一次因虚假宣传被罚 此前,文峰公司总裁秘书在公司账号发文 夸老板“有天眼”,“掌握万物之规律” 去年,因消费者投诉较多且屡教不改 文峰公司也被上海消保委两次约谈 此前报道 ↓↓↓ 广告中称“沉香灸”保健按摩服务有医疗用途,上海文峰被罚10万“上海文峰”被立案调查 | 今日法治硬核 只是,有多少消费者被骗 他们的权益现在该如何保障?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引导员工使用有关营销话术向消费者推销商品和服务,对消费者的身心状态进行心理暗示,对商品和服务的治疗功效给予毫无根据的承诺,最终诱导消费者消费,并使得众多消费者陷入难以举证的维权困境。 当事人的的宣传内容含有大量封建迷信及疾病治疗功效用语,违背社会一般认知及公认的科学规律,行为构成虚假宣传以及发布违法广告,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 当事人的虚假宣传行为引起大量社会负面评价,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当事人虚假宣传行为持续近6年,且近2年因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已受到3次行政处罚,但仍未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合法经营,普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规,认定其属于情节严重情形,给予从重处罚。 (原标题:称“能治华佗治不了的问题”,上海文峰因虚假宣传被罚280万)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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