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1月30日讯】(新浪潮)新浪潮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组织开展了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日前,第六批7起典型案例公示。所涉案例既有未经检验特种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涉虚假或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的超市,也有傍名牌的食品、存在虚假宣传的电子商务公司等等。 其中,山东木偶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刷单炒信的方式骗取消费者资金投入,青岛大脸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产品的性能、曾获荣誉、合作方等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均被处罚。 刷单炒信要不得 电子商务是互联网经济最具活力的表现形式之一,但是蓬勃发展之下必有不足,近年来,电子商务领域的网络失信行为不断出现:虚假广告、网络诈骗、刷单炒信、非法采集、滥用、泄漏和倒卖个人信息……今天我们提到的第一起案例是被处罚了12万元的山东木偶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据了解,山东木偶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一家淘宝店铺代运营服务商,以帮助客户刷单、虚构成交量等手段提高客户排名,以虚假、误导性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骗取消费者资金投入。 众所周知,“刷单炒信”是电商网络平台商户为了提升自身店铺等级、信用度、评价、商品销量记录及综合排名,通过捏造虚假的交易记录以及对商品进行虚假使用感受评论等方式,欺骗消费者,进而达到获得更多销售量的目的。纵观当下市场,因为电子商务的火爆,各种刷单手段层出不穷,甚至形成了“刷单炒信”的产业链。这条产业链上,组织者、卖家和“刷手”是三大主要角色。此案中被处罚的就是“刷手”。 记者获悉,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2021年9月,泰安市泰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新浪潮杂志在此提醒消费者提高警惕,不要在有意或无意中加入刷单行列。不知道您有没有留意过,自己网购的包裹中,常常塞有一张“好评返现”的卡片。据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这种通过货币返现对消费者进行交易贿赂,诱导消费者对产品和交易做出非客观评价的行为,同样有违网购评价的客观真实原则,破坏网络交易平台的公平交易规则和信用评价体系。 虚假宣传更不行 此次公示的典型案例中涉及一起“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青岛大脸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首先,我们重申一个概念: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再次强调,保健食品并不能治疗疾病,但可以声称保健功能。此案涉及的是普通食品,尚不属于保健食品,没有经保健食品管理部门核准颁发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以及相应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2021年6月,青岛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前类似的案例不在少数。据媒体报道,天眼查显示,6月10日,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盒马”)新增行政处罚信息,因“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发布虚假广告”,处以罚款5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处罚涉及的其中一款产品名为“常新农夫5kg有机五常大米”。在其商品网页宣传中声称“富含蛋白质”,而产品信息营养成分表显示,该大米中的蛋白质含量为每100克含5.7克、营养素参考值10%,远未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富含蛋白质”的标准数值,这一行为涉嫌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广告。此外,该商品还宣称具有“维生素CB抗过敏、膳食纤维、维生素BE、提高免疫力”等功效。而行政处罚书指出,上述大米是普通食品,不是药品或医疗器械,也不是保健食品,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受利益驱使,食品企业在广告宣传上仍存一些乱象,比如夸大口感,打保健食品旗号。专业人士认为,相较于经过审批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而言,普通食品在宣传用语上需更加慎重。对于把普通食品夸成治病良药的行为,监管部门高悬法律之剑,及时处罚并纠正相关误导信息十分重要。 (原标题:这家企业宣称普通食品能治病,山东“铁拳”开罚单)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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