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8月9日讯】(庶正康讯)8月7日, 市场监管总局公告,为指导督促食品销售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合法合规经营能力和水平,保障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对《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市监食经〔2020〕99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保健食品方面, 征求意见稿与现行文件要求基本保持一致。 据庶正康讯了解, 2019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印发,《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颁布,对改革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方式提出新的要求。食品销售环节点多面广线长,食品销售者整体素质不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不强,不懂、不会、不知道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义务的情况仍时有发生。业界普遍希望能够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相关规范要求并汇编成册,便于食品销售者理解和落实法律法规要求。为此,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印发《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原标题:事关保健食品销售 这份《指南》正在修订) 责任编辑:一一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