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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报网北京12月31日讯】(同花顺财经)据淮南市场监管消息,为深入整治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近日,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保健食品经营连锁总部广告宣传行政指导会,全市20余家保健食品经营连锁总部及批发主体的质量负责人参会。会议明确要求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显著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及“蓝帽子”专用标识,并坚决落实“八不得”宣传禁令。 会议强调,保健食品广告宣传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保证或暗示成分天然等内容; 二、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避免引起公众不必要的担忧; 三、不得声称或暗示产品为健康必需; 四、不得与药品或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五、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 六、不得使用科研机构、专家或患者等名义进行推荐; 七、不得含有诱导性、综合性评价或保证性内容,不得怂恿消费者过量使用; 八、不得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广告。
此次会议提升了经营主体的合规宣传意识。下一步,各总部负责人将向全市460余家连锁店传达政策要求,确保普法效果落到实处。 (原标题:淮南市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宣传 强调“八不得”要求) 责任编辑:一一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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