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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直购网是直销还是传销?

时间:2011-11-03 04:23来源:直销报 道网 作者:直销报道网 点击:
  直报网北京11月 3日电(法制周末报道)拉人头、发展下级渠道、回报积分、折扣返利,电子商 务面纱之下,这种BMC的所谓新模式自然招致诸多质疑。

 

直报网北京11月3日电(法制周末报道)拉人头、发展下级渠 道、回报积分、折扣返利,电子商务面纱之下,这种BMC的所谓新模式自然招致 诸多质疑。

互联网最近很热闹。淘宝烽烟未息,太平洋 直购网战端又起。

该网站推行的一种所谓的新型营销模式BMC 引发了巨大的争论。一方面,有声音质疑这种模式涉嫌传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 府警方透露,两涉案人员已被检察机关以“非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批准逮捕;另一方面太平洋直购网也有诸多力挺者,国内5位著名法学专 家甚至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在有关部门没有对BMC商业模式的性质进 行界定的情况下,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不宜对该商业模式按照传销活动来对 待”。

到底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还是竞争对手恶 意诽谤?或是这种模式果真就是一种变相的传销?

BMC模式引发争议

说到太平洋直购网,不得不提及他的创始人唐庆南。

资料显 示,唐庆南现年44岁,此前曾是立新世纪(世界直销行业协会会员之一)的经销商 ,其于2006年创办了江西精彩生活实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西精彩生活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下称精彩生活公司),注册资金近1.6亿元。太平洋直购网是精彩生 活公司旗下的电子商务平台,于2008年12月正式上线运营。

根据太平洋官方网站的宣传资料,短短两年时间,网站实名注册会员已近1000万 名,平均每天的交易额高达上百万元,年度总交易额近3亿元。

由于公司业绩的高速增长,唐庆南曾在2010年被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信用评级与认证中心授予“诚信中国·创新先锋人物”。

不过,2011年10月31日《法治周末》记者致电商务部国际贸易 经济合作研究院信用评级与认证中心确认相关获奖信息,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 者,中心已于两个月前通知唐庆南该证书已经失效,其不得再宣传获奖情况。

那BMC模式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商业模式,竟有如此大的魔力 ,在短时间内达到如此辉煌的成绩?

太平洋官方网站的资料显 示,BMC中B(Business的缩写)指企业;C(Customers的缩写)指消费者;其实这同 公众熟知的B2C模式并无二致,关键的区别就在于M上,M(Medium的缩写)是指在 企业与消费者之间搭建的平台。

在这种模式下,消费者可 以通过免费注册的方式成为太平洋直购网的会员,根据自己的消费量成为不同级 别的会员,享受不同的积分返利比例。消费者还可以介绍其他消费者成为网站会 员,介绍者可以从中获得代金券或者从其他消费者的消费中获得相应的PV积分 (PV为presentvalue缩写,在太平洋直购网的体系中,PV指代未来利润,1PV对应 7元人民币)。

当消费金额累积积分达到1000PV,可以成为 合格诚信渠道商户,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身份的竞合。不过《法治周末》记者注 意到,1000PV的目标并不容易实现,以其官网显示的销售信息为例,一件价值 219元的卡帕女式针织长裤可获得3PV,一个价值599元的苏泊尔电压力锅积分数 为6.25。这就意味着通过自然消费积累成为渠道商需消费几万元至十几万元金额 的商品。

当然还有更快成为诚信渠道商户的方式 ———预订消费,即承诺以后肯定要发生定量的消费。太平洋 直购网的渠道商共有12级,缴纳7000元保证金即为最低的“合格诚信渠道 商”,此后递增,缴纳7000万元保证金可成为最高的“全球诚信渠道 商”,渠道商可以从商品消费中获得20%至71%不等的返利,并逐步退还保 证金。

成为渠道商后可代理太平洋直购官方网品牌商品,在 自己网站及实体店进行销售,公司根据不同的诚信渠道商的诚信等级进行相应的 消费积分返利。作为渠道商可以推荐其他渠道商,无论是其直接或者间接推荐的 渠道商,被推荐的渠道商预订的PV量都视为该渠道商的PV量,如果累积的总PV量 达到了一定数量,则该渠道商的级别会提升,其在以后预定PV量时可享受更高的 折扣和返利。

那么,这种模式是否如太平洋直购网宣称的 是一种电子商务模式的革新呢?

从事互联网和直销运作模 式研究的范伟云指出,太平洋直购网宣传的BMC模式其实就是以互联网为媒介, 在上游吸引一些生产厂家,在下游吸引消费者,这种模式本质就是一种B2C的模 式,只不过在其中引入了一些直销领域常用的激励机制。

“消费者介绍消费者的形式,在国内外直销中运用非常广泛,管理也非常 规范。只是在国内从事直销有着严格的限制,需要申请牌照,因不在获取牌照范 围内的企业不能称自己这样的行为为直销,由于其借助了电子商务的平台,就称 自己是电子商务创新的模式。其实,太平洋直购网其实就是融入了直销计酬机制 的电子商务形式。”范伟云说。

是否是 变相传销

在一些渠道商的力挺和加盟下,太 平洋直购网驶入了发展的快车道,不过质疑声并未就此停歇,反而愈演愈烈,甚 至还引发了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的调查。

2010年,江西省 南昌市公安局和河南省商丘市工商局梁园分局先后以太平洋直购网母公司江西精 彩生活涉嫌传销开展调查,不过随后又都双双撤案。

如此看 来,太平洋直购网的经营模式不同于传销似乎得到了官方的认可。但是两个政府 部门的调查结论并未理清太平洋直购网同传销之间“剪不断、理还乱 ”的关系。

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工作人员告 诉《法治周末》记者,“太平洋直购网”涉案人员尚某、盛某已于 2011年10月8日被东昌府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批准逮捕。

那么何为传销,为何太平洋直购网 采取的BMC运营模式会被认为同传销有关联呢?

太平洋 直购网负责人唐庆南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传销的本质是欺骗利用,而且 是按人头数排列,危害社会的行为,而太平洋直购网要求同自己合作的企业都必 须有营业执照,签订合同后还有冷静期,在15天到45天的冷静期期间可以无条件 退款。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一位负责人 指出:“无论是太平洋直购网提出的合同约束也好,商业合作也好,还是 在合同中设立冷静期,这并不是其行为是否构成传销的关键。”

依据太平洋直购网的“诚信消费积分返利计划”, 消费者邀请朋友免费注册可以获赠代金券,无限累积邀请人数(消费过的有效会 员)达到“会员感恩回报奖励表”中的相应数量时,便可获得感恩回 报奖PV积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学者对《法治周末 》记者表示:“这其中,没有对应任何对价,只是你推荐人员或发展来其 他会员就可以获得代金券,即获得返利。这一点符合我国2005年颁布的《禁止传 销条例》第7条所明示的传销行为的第一个特点,即以发展的人员数量作为给予 报酬的依据。”

“此外,在太平洋直购网设 计的模式中,虽然消费者可以通过自然消费获得渠道商的资格,但是由于获取PV 值的速度非常慢,为了更快地成为渠道商或者全球诚信商户,则需缴纳7000元至 7000万元不等的诚信消费保证金,交钱其实不是购买的产品或者服务,而是为了 获得一种资格。这其实就是禁止传销条例第7条所说的第二个特点。”该学 者对《法治周末》记者分析说。

“虽然太平洋直购 网强调保证金可以返还,但是由于要达到相应的积分值需要消费对应的商品,一 般情况下比较难达成,所以拉人头、发展下级渠道商成了最划算和赚钱的一种选 择。”一位已经退出太平洋直购网的消费者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太平洋诚信消费积分返利计划规定,无限累积邀请人数(消费 过的有效会员)达到“感恩回报奖励表”中相应数量,可获得感恩回 报奖PV积分。作为渠道商直接或者间接推荐其他渠道商,都被视为该渠道商的PV 量,作为介绍者的渠道商可以获得级别的提升,其以后再预订PV量将享受更高的 折扣和返利。

“无论是PV积分还是代金券,还是级 别的提升带来更高的折扣和返利,其实都是从自己发展来的会员的消费中获得利 益,只是这种利益以积分、折扣和返利的形式体现出来而已。这符合禁止传销条 例第7条所说的第三个特点。”该学者分析。

不过,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指出,由于太平洋直购网也提供一些实实 在在的商品,消费者在该商务平台上购物,其可以获得对价的商品,这一部分就 是常规的电子商务模式。

“问题的关键是商品的销售 和PV积分的推广销售哪个是太平洋直购网目前主要的工作。其他专家的论证也主 要针对商品销售部分而言的。”阮齐林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法治周末》记者通过在南昌市工商局网站查询得知,该精彩 生活公司网站目前注册资金为1.599亿元。不过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太平洋 直购网作为一家具有经营性质的电子商务平台,目前尚未在南昌市工商局进行备 案。

当记者向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询问精彩生活公司注册资 金相关事宜时,却被告知:“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调查,这里面涉及到工作 机密的问题,我们授权只能答复到这里。”

阮齐林 指出,如果太平洋直购网倡导的BMC模式,在实际运作时,近1.6亿元注册资本为 虚报,几千万种商品基本虚构,而盈利主要靠“拉人头”来实现,那 就是非法传销。“如果太平洋宣传的重点和操作的重点不一致,那就顺带 把我的同行也骗了一把。”阮齐林说。

法学专 家可能被骗

阮齐林所说的同行可能会被骗,即 是指5名国内著名的刑法学家、民法学家接受委托,就太平洋直购网BMC商业模式 的法律关系及其经营行为是否构成传销进行论证一事。

经过论 证,5名专家出具《太平洋直购官方网BMC商业模式法律关系及法律性质专家论证 意见书》,认为在有关部门没有对BMC商业模式的性质进行界定的情况下,行政 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不宜对该商业模式按照传销活动来对待。

即使如此,该模式可能蕴含的风险也被一些业内人士频频提及。

范伟云认为,为了激励消费者介绍消费者,给予介绍人较高的奖励是可 以的。虽然国家禁止采用多层级激励机制,但这种形式在一些直销公司仍有采用 ,因此是否采用了多层次激励机制不是确认其是否违法的关键。“如果一 个消费者通过介绍其他消费者能给商家创造1000万元的利润,那么作为商家返给 消费者100万元的利润都是合理的。问题的关键在于用于计酬的钱是从哪里来的 ,这个网站的盈利点在哪里,能否支撑其高额的返利?”范伟云对《法治 周末》记者说。

范伟云指出,像类似太平洋直购网等很多网 站,目前的利润并非从网站经营本身得来,这些网站要么没有明确的盈利模式, 要么经营的利润远远达不到其返出去的利润。以淘宝为例,目前其注册用户超过 3.7亿,2010年全年交易额达4000亿元,而太平洋直购网目前注册用户不到1000 万,2010年的销售额尚不足3亿元,而且有一些用户还不是单纯奔着购物去注册 的,单就购物盈利而言很难支撑其高额的返利。

范伟云 进一步解释,按照主流的商业行为来说,运用加盟模式的一般多是经营多年,有 了一定的品牌积累和质量控制体系的实体企业,如麦当劳、肯德基等,即使前期 需缴纳高昂的加盟费,但是基于其品牌认知,加盟商基本上都有在未来赚取丰厚 回报的把握。而太平洋直购网则是以未来可能获取的利益为标的进行招商,并通 过渠道商直接或间接推荐渠道商的方式迅速扩展开来。

“如果通过运作该商业模式可以获得丰厚的利润则可以支撑其继续运作; 而如果其本身的利润不足以支撑高额的返利回报,则只能以更大规模的招商来回 报前面加盟商的利润。以现在网站的流量,网站经营的状况还难以实现,很可能 会出问题。”范伟云说。

此外,上述不愿透露姓名 的法律学者指出,太平洋直购网的获利方式中有一种为买卖PV积分赚取差价的方 式,这种方式蕴藏着很大的风险。

太平洋直购网“诚 信消费积分返利计划”中提出,省、市、区/县诚信渠道商户可以大量购买 PV积分批发或零售以获取最大的利润分配,进货(PV积分)折扣较低的诚信渠道商 户可以批发给进货(PV积分)折扣较高的诚信渠道商户。从五级诚信渠道商户开始 享受7.4折优惠,诚信等级越高,进货折扣越低!

“在这里积分这种未来消费的机会变成了一种商品,而非之前消费商品所 得,通过积分的买卖赚巨额利润衍变成了一种‘空对空’的交易,而 且这种‘空对空’的积分买卖交易成为了太平洋直购网渠道商主要追 求的获利模式。尽管太平洋直购网对此也做了一些条件上的限制,但这种 ‘空对空’是确实存在的。由于是‘空对空’交易,它脱 离了商品和服务本身的价值,这其中就蕴藏着非常大的风险。”该学者对 《法治周末》记者说。

范伟云也指出,目前,以互联网为 媒介,以电子商务为借口,以未来的收益预期为诱饵,开展各种形式招商的网站 ,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些网站大多有着一套“看上去很美”的商业理 念和模式。不过跟普通B2C网站不同的是,他们并不把网站的经营重点放在产品 开发上,而是放在招商上,这不得不让人担忧这些网站以及广大加盟商的未来命 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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