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改进信用监管办法 除了加强直销监管工作外,省工商局探索改进直销企业信用监管的三个方面措施。 一是加强直销监管工作的信息公示公开。根据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直销企业发出行政建议、行政警示或行政告诫书,并将有关问题在直销企业座谈会上公开通报;将日常举报较多或违规情节较严重的直销企业,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并通报全省,严格监管其所有直销经营活动;已查处的直销违规典型案件以及相关工作数据、信息通过省工商局网站对外公示,督促直销企业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和报备工作。 二是探索直销行业信用评价体系。2015年,广东省工商局经济检查局委托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开展直销企业直销经营行为调查。调查员选取20家直销企业,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进入直销企业,对企业招募、培训、计酬、退换货等环节进行了全程调查,形成评价分数,并在此基础上研究直销行业自律规范评价制度,为建立和完善直销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提供了参考。 三是推动建立信用培育机制。省工商局组织广东直销企业签署全国首个直销行业自律公约,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推动直销经营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在监管工作中,省工商局强化社会共治,有效发挥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完善直销行业自律机制。 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 省工商局从三个方面加强执法办案工作。 一是抓大要案,加大查处直销违法违规行为力度。近两年,全省查处直销违法大要案件9件,在行业内起到较好的警示作用。 二是抓指导,提高全省查办违规直销案件水平。省工商局经济检查局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查处违规直销案件的指导和监督,及时纠正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抓规范,促进全省执法标准统一。省工商局除明确各地的案件查处权限外,还要求各地查办案件一律经省工商局报备,进一步统一执法幅度和标准,确保执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