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业模式: 更应重视合规性管理 赵正武指出,刑事司法实践在传销案件中,并不像在非法集资类案件中一样承认有纯粹的被害人,“有一些传销组织是混合型的经营模式,在它的部分商圈里面卖传销类的道具商品,另外的版块里同时也卖正当商品,一旦整个企业倒了,甚至有时连部分供货商也得不到赔偿。” 对于这些越发复杂的新商业模式,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电子商务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吴伟波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模式创新及企业合规性管理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包括项目投资立项环节、方案策划环节、企业外部合同签订环节、企业内部制度制定环节等,涉及很多方方面面的法律问题。“如果简单表达的话,就是新商业模式的企业,收、支的钱都有合法的依据,违法犯罪的行为都不能触碰。” 在他看来,部分企业及经营者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违法的代价仅仅是被处以罚金,但在行政处罚中还有一种措施是没收违法所得,“这是很多企业承受不起的。” 至于针对这些“新商业模式”的监督管理,吴伟波提出,监管部门可以考虑成立专家组,协助快速辨别企业行为是否违法,以降低社会危害性。 (原标题:张庭陶虹等涉嫌网络传销案听证会将召开 举报人:希望此案可以起到敲山震虎的警示作用)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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