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场监管开出罚单 针对莱芙蔻宣传方面的违规行为,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以多款产品存在虚假宣传处以43800元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一款“青梅精”产品宣称具有杀菌功能、可防治痛风、抗过敏、强化肝脏功能、美容、预防癌症、预防结石、具有镇痛效果;一款“蝉花虫草粉”宣称抗肿瘤、降低肌酐、改善肾功能、改善帕金森症状等;一款“桑葚酵素”宣称可将酸性体质调解成弱碱性体质;一款“紧致焕颜面膜”宣传可预防黑色素沉淀等表述。一款“ST因子”的产品宣称10分钟内复苏体内荷尔蒙,延缓衰老,连续服用7天使肌肤柔滑细致有光泽,男性服用延缓性功能衰退期7-12年,并增加性欲等表述,处罚称,当事人上述官方网站的宣传无法提供依据。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莱芙蔻在官网、微信公众号以及宣传册上对其产品的介绍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早在2014年9月29日,莱芙蔻就曾因“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化妆品广告有宣传医疗作用或使用医疗术语的内容”遭到罚款、警告并责令停止发布。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又因虚假宣传被行政处罚。 作为一款普通食品,“ST因子”由上海康亨园蜂业有限公司生产,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为SC126310118005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三节第七十三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