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秘密 销售员选定保健品 低于6倍的价位差不会考虑 1月28日,记者联系到了曾经从事保健品销售多年的小熊,前些年他手下的业务员达60多人。 小熊直言,销售保健品及保健器械都是高额利益在驱使,在他们行内,选定一个产品时,最少要有6倍的价位差,否则没人愿意去销售。只有有了高额的利润差后,才考虑销售模式,最后才考虑治疗效果。小熊说,作为保健品或器械,效果都是最后考虑的,因为没有哪个经销商或团体愿意直营或销售利润低的产品,再说,这类保健品“热度”就一两年。 资料显示,保健品的成本只占零售价格的10%左右。另外,这些广告几乎全部以带疗效的药品名义进行宣传,而保健品假以药品名义进行销售的约为其总量的50%。 与其他国家开始拓展更多种的营销方式不同,中国的保健品营销模式仍然以直销为主,近几年来快速发展的电子商务对保健品行业的影响至今没有显现。 监管执法 解决保健品市场乱象 需出台行业标准 加大执法力度 十几年以来,我国保健品市场一直保持着高度增长的态势,伴随而生的是保健品市场违法问题频频出现。 日前,华商报记者采访了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位官员,他介绍,当前,对保健品的市场监管一直实行的是“重审批,轻监管”的模式。保健品企业一旦审批通过,生产、销售和宣传环节的监管力度明显下降。在监管资源的配置上,强调的是事前监管,对事中和事后监管,资源明显配置不足,因此容易导致保健品企业受利益驱动进行违法行为。 该官员介绍,相对于普通消费产品来说,保健品主要功能是保健。但对于保健品的功能,以及功能得以实现的原料、成分、工艺等方面,国家并没有统一标准,因此保健品企业往往按需设定标准,各自表述。另外,保健品销售人员夸大效果、明示或暗示保健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现象就会出现,误导和欺骗了消费者。目前保健品企业普遍实行的是多元销售模式,网络销售、电话销售、会议销售、健康咨询等方式层出不穷,经常是“挂羊头卖狗肉”“打游击”,隐蔽性强、流动性大,特别是在县城和乡镇地区,因此造成执法难度较大。要解决保健品市场乱象,一定要继续完善法制措施,出台行业标准、加大执法力度。 “权健”事件后,引起国家层面的重视,十几个部门联合进行最严厉的整治保健品市场百日行动。 (原标题:保健品销售员揭业内秘密:产品低于6倍价位差不卖)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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