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涉及民营企业行贿人的,要审慎采取强制措施 11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召开了党组会,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强调,对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涉经济犯罪案件,不该封的账号、财产一律不能封,不该采取强制措施的一律不采取,“涉及民营企业行贿人、民营企业家的,要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 张军指出,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把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但总体上看,抓落实还是不够,“要认真总结落实平等保护、加强产权保护、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等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检察机关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张军指出,要继续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办理各类涉产权案件。对于有关部门移送的刑事案件,涉及民营企业行贿人、民营企业家的,要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充分考虑保护企业发展需要。要落实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有关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对符合改变羁押强制措施的及时改变,对符合从宽处理的案件依法坚决从宽。 张军特别强调,要始终坚持严格规范文明司法,对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涉经济犯罪案件,不该封的账号、财产一律不能封,不该采取强制措施的一律不采取,发现问题的要敢于监督纠正,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对申诉要求纠正涉产权刑事、民事等裁判已生效案件,要及时、优先办理,严格依法律和政策提出审查处理意见,确有错误的,坚决依法启动纠错程序,促进依法纠正。 司法部:出台护企“20条”,慎用查封扣押冻结 澎湃新闻注意到,司法部于11月10日下发《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 这一意见共20条,主要围绕减轻民营企业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了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4个方面20项具体措施。 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强调,“20条”意见为民营企业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法治环境,“严防执法扰企,对于民企一般违法行为要以教育为主。防止执法‘一刀切’,慎用查封、扣押、冻结”。 意见提出,要在2018年年底前集中清理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内容,及时予以废止或者调整完善。同时,进一步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及时纠正有悖于保护民营经济的法规规章规定。 意见特别提出,要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在执法方面,意见要求,对民营企业和人员的一般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依法必须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处置涉案财物的,必须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结案后及时解封、解冻非涉案财物。 同时,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坚决摒除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处罚等执法歧视行为。坚决避免人情监管、选择执法、执法不公、暗箱操作等现象。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还指出,要从制度上推动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凡无法律依据的,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严防执法扰企。切实防止一些部门在执法中对民营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对民营企业经营中的一般违法行为,要审慎研究、妥善处理,可以通过说服、建议、协商等手段解决的,要以教育为主,不能一味处罚、一罚了事,坚决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 (原标题:“两高一部”发声护航民企:慎查、慎抓,一般违法以教育为主)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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