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6月13日讯】(双迪)双迪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诚信经营,严格坚守法律底线、道德底线和利益底线三条重要规范理念。因信用管理制度健全、诚信经营理念强而多次被评为“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百家诚信企业”等荣誉称号。在《珍奥双迪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行动准则指引下,切实发挥了行业诚信示范作用。 针对近年来,部分企业、品牌因管理过程中没有做到严守法律底线、宣传过程中一味追求效果而掉进“纠纷的漩涡”,“引火烧身”的事件,现发布:《双迪股份宣传“十条禁令”》,同时让我们再次一同学习《珍奥双迪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在此,双迪向公司全体直销员、经销商和市场主体发出倡议,并重申公司合规经营相关要求,共同坚守法律底线、道德底线、利益底线,回归事业本源,坚持健康本愿,以双迪人的最高信仰和终极追求做行业清流、更行稳致远。 双迪的未来需要您与我们共同守护与创造! 三大纪律: 1、一切言行遵法守规,符合珍奥双迪企业文化; 2、一切销售的产品均由珍奥双迪企业生产、引进; 3、一切行动服从珍奥双迪企业的统一管理。 八项注意: 1、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 2、不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 3、不强买强卖、促大单; 4、不为消费者寄存产品; 5、不向危重病人推销保健品; 6、不准宣传食品和保健品可以代替药品,对疾病有治疗功效; 7、不做股权投资回报销售等违规承诺; 8、不诋毁攻击同行企业、产品和领导人。 宣传“十条禁令”: 第一禁 违反国家一切现行法律法规 宣传用语中,不得损害国家、社会、人民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等内容;不得妨碍和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及公序良俗;不得宣扬负面情绪、不良价值观等。 第二禁 滥用权威性术语 在未经正式相关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在产品宣传时滥用相关权威机构授权、专家推荐、名人代言等信息,甚至编造莫须有的机构和专家给产品做推荐。如国家级、世界级、国家免检、×××权威推荐等字眼不可滥用。 第三禁 滥用绝对化、极限化词汇 在产品宣传用语中,对于绝对化、极限化用词要谨慎,如最、第一、唯一、顶级、绝版、完美、极致、独家等。对于无法证实或证伪的形容词要绝对禁止使用,在限定范围内可以被客观证明的情况下,此类词语可以在证据充足的条件下使用。 第四禁 虚假宣传 产品宣传要实事求是,坚决禁止对产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宣传,包括产品功能、产品成分、服务条款、产品价格等。在向消费者介绍产品时,力求真实、全面、具体,不得进行误导。 第五禁 对产品做超范围功能描述 产品属性、定位要准确、明晰,要求客观描述,不得做超出范围的功能明示或暗示。如营养食品不得做保健功能描述,保健食品不得做医药功能描述,养生设备不得做医疗功能描述等。 第六禁 销售信息不准确 销售过程中一切对外发布文字信息要严谨、准确,要与实际销售行为准确对应,文字内容不得出现前后不一、模棱两可等情况。要保证整个销售行为的完整性、准确性、可执行性,不得在执行阶段随意调整和更改已发布、且已被受众熟知的销售信息。 第七禁 使用低端销售词汇 要求使用良性、高定位词汇进行销售行为,诸如不得使用史上最低价、万人疯抢、大降价等词汇,此类词汇有损于双迪的产品定位,即使产生短期效益,但属低端销售行为,不利于双迪的品牌发展。 第八禁 进行功效承诺宣传 产品描述要求客观详尽,对于养生器械或保健食品等类似产品,可以按照产品标签进行保健功能的解释说明,并表达对使用者的美好祝愿,但切忌从主观角度对产品的功效做承诺保证。 第九禁 完全抄袭同类宣传用语 鼓励原创精神,创作能够彰显产品特点、属性、优势的宣传用语,同时进行良性化拓展。对于比较优秀的同类宣传用语可以学习、模仿、借鉴,切忌不加修改完全抄袭,一方面存在法律风险,另一方面不利于树立品牌形象。 第十禁 贬低、贬损同类产品和同行企业 销售过程中,不得用恶意词汇贬低、贬损同类产品和同行企业。鼓励通过加深对产品的认知度和提升语言表达能力,进而提升销售能力,通过对产品的准确分析和优势表达,与同类产品和同行企业形成良性竞争,有利于产品的长久保鲜和企业的长远发展。 (原标题:双迪:严守合规底线,夯实事业之基!) 责编:小美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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