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兄弟开公司搞传销拉人头投资 2018年6月5日,32岁的杨某强和29岁的杨某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据悉,他们均是柳州本地人,并且还是两兄弟。杨某俭承认,其代理的“鑫圆共享经济”没有实际业务,只是宣传、拉会员做投资,在其发展的几百名会员中,投资的有200多人,金额约3000万元。 经查,2017年5月,杨某强、杨某俭二人经人介绍,分别注册成为鑫圆共享经济平台会员并参与投资。而所谓的鑫圆共享经济平台,则是四川鑫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四川鑫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两家空壳公司以“共享”为名拉人头搞传销的一个平台。 后来,杨某强两兄弟得知若成为上述公司的代理商,每介绍1人参加投资就会得到相应的奖励,于是便注册成立了柳州市鑫圆共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接着又向四川总公司交纳一笔代理费取得该公司在柳江区域的代理权。成为代理商后,他们便以“鑫圆共享经济”系由国家扶持,有央企、民企背景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蛊惑社会公众以现金存入指定银行账户的方式进行所谓的投资。 二被告人一审各获刑5年 近日,柳江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上,被告人杨某强、杨某俭辩称他们也是被骗误入传销组织的,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17年5月起,杨某强发展的下线层级共有7层,总下线会员数共有662个,获利53.5165万元;杨某俭发展的下线层级有6层,总下线会员数共有479个,获利38.7815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强、杨某俭的行为已经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在共同犯罪中,他们二人作用相当,均是主犯。 最终,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杨某强、杨某俭5年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10万元。同时,法院判令追缴两被告人相应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原标题:“鑫圆共享经济”传销案宣判! 两兄弟开公司搞传销各获刑5年)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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