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0月22日讯】(福建检察)近日,尤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一起特大“传销案”。该案中,被告人打着“乡村振兴”“一带一路”的幌子,搭建“卷轴模式”传销平台,半年内吸引大量会员、非法吸收资金3亿余元。办理该案时,检察机关通过精准审查、大数据监督及高效引导侦查,追赃挽损近1亿元。本期《检察故事》就来讲讲这起传销案的始末。 经查,2023年8月,欧阳某某与赵某某、马某、吴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共同搭建 “卷轴模式” 传销平台。为掩盖传销本质,四人注册某公司甲、某公司乙,并将两家公司挂靠至某集团,对外虚假宣称“拥有国企背景”,营造 “正规经营” 假象。随后,该团伙委托科技公司开发“某某优选”“某某系统” 两款手机APP,并雇佣谢某某、邓某某负责平台日常管理与会员推广。 在宣传推广中,该团伙打着“推动乡村振兴”“助力一带一路”的幌子,通过举办线下推广会、开展线上讲座等方式,以“注册会员、看视频能赚钱”为诱饵吸引群众注册,再引导会员通过“某某优选”APP获取购物积分、购物券、购物包等,随后在“某某系统”APP上变现。此外,平台还设立严格的会员等级制度,将“发展下线人数”作为返利核心依据,鼓励会员不断拉新,最终形成以欧阳某某为首的“鸿蒙体系”、吴某某为首的 “星盟体系”、马某为首的“昂首体系”、赵某某为首的“鲲鹏体系”的金字塔型传销组织。
案件发生后,尤溪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从三方面精准履职,确保案件依法高效办理。 在事实认定方面,检察机关采取“提前介入”方式,快速理清案件核心脉络。 “通过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一起研判本案的调查方向和取证重点,对被告人欧阳某某批准逮捕后,继续引导侦查。聚焦会员层级及吸纳金额的核心问题,加强与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动态联系,最终精准认定会员规模、层级数量及资金总额,为定罪量刑提供了扎实的依据。同时,针对7名被告人所起的作用,精准区分主从犯,做到罪与刑的相适应。 ”在法律监督方面,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破解证据审查与情节核查难题。 “我们通过大数据模型比对案件材料时,发现本案辨认活动见证人不符合相关规定,随即书面纠正公安机关违法侦查行为,有效夯实了案件的证据基础。对于被告人提供的立功线索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对不符合立功条件的不予认定,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性。 ”在追赃挽损方面,检察机关从“查、扣、劝” 三方面发力。 “我们重点排查各被告人及其关联公司的银行流水交易情况,查清资金的具体去向,并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扣押各被告人名下资产,防止他们转移、隐匿财产。同时,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对被告人的释法说理工作,督促各被告人主动退出违法所得近1亿元。”
最终,该案经一审二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欧阳某某等7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至此,一场精心策划的传销骗局被依法严惩。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群众:此类案件往往披着“国家战略”“国企背景”的外衣,迷惑性极强,防范此类骗局,建议牢记“三看”原则:“一看平台资质,对宣称有国企背景、高收益回报的平台,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其真实性;二看盈利模式,凡是以 “拉人头、发展下线”为核心的返利方式,而非依靠真实商品交易的,大概率是传销;三看资金安全,切勿轻易向陌生平台或个人转账,遇到“低投入、高回报” 的诱惑,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咨询相关部门,避免上当受骗。” (原标题:半年“吸金”3亿!尤溪检察依法起诉一起以“乡村振兴”为幌子的特大传销案) 责任编辑:一一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