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消费者至上的理念逐步树立,消费维权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共治的消费维权新格局逐步形成。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在维护企业营商自由和交易安全的同时,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放在市场监管的核心位置,不断强化消费维权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是消费维权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推动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新《消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出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并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尽快出台。 二是消费维权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强化部门协作,推动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会同26个部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大力加强12315体系建设,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五年来,累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807.45万件。设立电子商务12315投诉维权中心和网络商品质量监测中心。推进12315“五进”和“一会两站”建设,进一步织密基层消费维权网络。 三是消费领域执法力度显著增强。围绕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推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加强线上线下商品质量抽检,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加大对“3·15”晚会、黄金周、“双十一”等曝光问题调查处理力度。五年来,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商品消费案件34.2万件,案值26.9亿元。 四是消费维权共治格局不断完善。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全国消协组织广泛开展网络消费教育、老年消费教育“五进”系列活动、消费热点领域商品比较试验等,引导科学理性消费。积极参与立法和标准制定,形成立法建议。推动电商直通车建设,网络消费纠纷解决效率大幅提升。对旅游、高铁、“预付式”消费、快递服务等开展体验式调查,社会反响强烈。组织约谈三星、苹果、携程等企业和共享单车、网约车等平台,开展公益性诉讼,消协组织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