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2月14日讯】(北京商报)“网约护士”试点走出了互联网医疗第一步。2月13日,国家卫健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对“网约护士”的护理服务范围,以及服务过程中如何保证医疗安全进行了回应。尽管有医疗机构为护士的资质与安全进行背书,但是上门服务的合法性与责任划分,以及医疗服务的安全问题仍需要进一步探索。
医疗机构+互联网企业 焦雅辉表示,在试点实施过程中,护士不是以个人的身份去提供服务,一定要由互联网企业与相应的医疗机构合作。也就意味着,提供“网约护士”服务的护士需具备专业医疗机构的背书,然而此前互联网医疗市场中,护士多以个人身份执业,执业资质很难得到保障。 2月12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今年2-12月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等6地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 对于“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提供主体,《方案》明确,试点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确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已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的实体医疗机构,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派出本机构注册护士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 “网约护士”的服务项目范围也牵涉到医疗安全。“不是说所有的医疗护理服务到患者的家里都可以开展,我们要探索能够开展的服务项目和范围。有一些风险比较高的项目,不能通过这种方式来开展,必须要通过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进一步开展。”焦雅辉说。 而“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是为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慢病管理、康复护理、专项护理、健康教育、安宁疗护等方面的护理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