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案情涉嫌违法犯罪,金华市市场监管局随即启动行刑衔接机制,以成案移送方式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查办。经公安侦查发现,以深圳彭某翔为主共4个层级的犯罪网络浮出水面。2019年10月,金华市公安局联合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分别在广州、深圳、东莞、揭阳、苏州等地开展集中统一收网行动,共依法刑拘10人,捣毁生产、销售窝点6处,现场查获10个品种共计200余箱,总计非法添加药物成份的有毒有害食品(糖果类)超2吨。经查,2010年以来,彭某翔等人向上家匡某采购“悍马糖”,并通过淘宝、微信等网络,将“悍马糖”非法销往浙江、江苏、福建、上海、北京等20余省市,总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 杭州下城侦办江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豆芽菜)案 今年6月,杭州市公安机关根据卫健部门通报的情况,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杭州市场上销售的豆芽进行抽检,发现市场上销售的由某蔬菜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绿豆芽均含有甲硝唑、恩诺沙星。2019年9月,杭州市公安局会同下城分局出动警力进行集中收网,抓获该公司犯罪嫌疑人4名,现场查扣毒豆芽1500余公斤及大量非法添加物001粉(甲硝唑、恩诺沙星合成物),总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 瑞安侦办张某某等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菜牛)案 今年7月,瑞安市公安局接农业农村部门通报,在瑞安某活牛定点屠宰场查获33头菜牛体内含“瘦肉精”成分。市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并先后在温州、湖北、吉林等地开展抓捕,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经查,2018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伙同他人,通过购买虚开的《检疫合格证》等方式规避监管,从省外大量购进未经检疫的问题菜牛到温州瑞安宰杀后进行销售,总交易额达上亿元。 海宁侦办张某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猪瘟肉)案 今年9月27日,海宁市公安局接市卫生监督所传递线索,在海洲街道某农批市场摊位所售的猪心、猪肺和猪肝中检出非洲猪瘟病毒。10月10日、28日,海宁市公安局组织警力先后在嘉兴、江苏南通抓获非法经营未经检验检疫肉品的犯罪嫌疑人3名,扣押涉案猪副产品200余公斤。 嵊州侦办特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白酒)案 今年年初,绍兴市公安局发现有一销售假冒高档白酒案件线索,立即会同嵊州市公安局开展侦查,并于1至6月先后组织了4次集中收网行动,在该省绍兴、杭州及贵州贵阳、遵义等地,捣毁制假窝点2个、销售门店仓库8处,抓获涉案人员30余人,查获假酒生产设备1套、假冒飞天茅台酒2400余瓶、涉案运输车辆4辆,以及大量制假原材料,总涉案金额达6600余万元。 台州黄岩查处销售含有禁用药物的动物产品案 2019年4月10日-11日,台州市黄岩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对高桥街道12家养殖场的鸭蛋进行抽样。经检测,其中有3家检出氟苯尼考、甲硝唑,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4月26日,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将该案线索向公安机关作了通报,并联合开展调查。 经调查,在尤某养殖场现场有使用后的氟苯尼考空包装罐。样品复查中,检出张某养殖场的兽药产品和饲料添加剂中含有氟苯尼考和甲硝唑隐性成份。程某养殖场虽未检出,但程某在执法人员首次进场调查时,未如实交代曾用过兽药产品,导致事后因无产品及购买票据无法追查。 经公安深入侦查,当地法院最终判定尤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处罚4000元,无害化销毁不合格鸭蛋;张某、程某各行政处罚3.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原标题:浙江发布整治食品安全问题十大典型案例) 责编:小美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