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点三、多级分销模式涉嫌传销 除了夸大产品功效以及借疫情炒作产品之外,据相关人士透露:“去年10月,春溟科技还发两级分销批发兼零售的激励政策。” 买一盒688元的产品就可以成为第三级代理,享受推广权,重复消费先手九折待遇,同时,可以得到一袋推广的25%的奖励;花6880元买10盒,成为二级代理,一次性办理可以得一盒赠品并重复消费 可以享受八折待遇,更有一袋推广的25%与二代间接推广的20%业绩奖励;花13760元买20盒可成为三级代理,一次性办理者可得2盒赠品外,重复消费可享受六折,更主要的是,可得到推广一代、二代、团队上单和累计业绩费福利等全部奖项。 此外,团队奖可以实现“躺赚”,永不封顶。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团队业绩突破10万元时,可得2%的上单级差奖,每单可得275.2元; 团队业绩突破30万元时,可得4%的上单级差奖,每单可得550.4元; 团队业绩突破100万元时,可得6%的上单级差奖,每单可得825.6元; 团队业绩突破200万元时,可得8%的上单级差奖,每单可得1100.8元; 团队业绩突破400万元时,可得10%的上单级差奖,每单可得1376元; 团队业绩突破800万元时,可得12%的上单级差奖,每单可得1651.2元; 团队业绩突破2000万元时,可得14%的上单级差奖,每单可得1926.4元; 团队业绩突破3000万元时,可得16%的上单级差奖,每单可得2201.6元; 此外,投融新资讯在企业FM中注意到,一个名为“刘总对产品销售提成制度的讲解(链接:https://fm.qq.com/show/ru002w5gBr4CNoQS)”中对于该经销模式进行了讲解。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投融新资讯还注意到,春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健康新理念是“愿天下无疾苦,为万民开太平”,而如今春溟科技代理商用普通食品夸大产品功效以及市场模式涉嫌传销的行为令人瞠目结舌。 (原标题:春溟科技“虫草硒牡蛎钙”遭质疑:借疫情炒作之下的多级分销有何猫腻?)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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