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9月28日讯】(微商电商调研)自2022年年初NMN获得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以来,网上有关NMN的讨论便甚嚣尘上,但毕竟化妆品是化妆品,食品是食品,NMN在国内始终未被有关部门批准在食品、药品中使用。早在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就发函称,NMN在我国尚未获批,换言之,NMN在我国境内不能作为食品生产和经营。该函还要求各地排查和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然而,事到如今,还有一些商家为销售NMN食品,不惜顶风作案,汉方新零售优选(纳慕恩优品)正是这样一家互联网平台。 那么汉方新零售优选有着怎样的平台背景?该平台销售的NMN产品宣传可以“抗衰防老”是否合规?化妆产品自称具有生发作用是否属于违规宣传?固体饮料和压片糖果们自称具有降血脂、抗炎等功效又是否合理?该平台现行的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 关联企业,严重违法 官方公众号“汉方新零售优选”的认证主体为汉方生物医药科技(广东)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21日,原名汉方生物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皓昱,股东有黄皓昱(大股东)、黄宗昌,注册资本500万元,据2021年度报告显示,该公司股东的实缴出资额为0元,参保员工仅有2人。 据企查查显示,黄皓昱参与投资的企业众多,而在这些企业当中,有个别公司已出现问题,比如湖南天宝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已被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到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图片来源:企查查) 在2019年,湖南天宝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还曾被法院强制执行,而身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的黄宗昌在当时也被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出示了限制消费令。案号:(2019)湘0102执6755号。 汉方新零售优选旗下的商城名为“纳慕恩优品”,调查发现,“纳慕恩优品”官方小程序的认证主体并非汉方生物医药科技(广东)有限公司,而是玄熙堂健康管理咨询服务(广州)有限公司。用户完成注册后,就会得到这样的提示: 玄熙堂健康管理咨询服务(广州)有限公司在不久前已更名为了纳慕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7日,法定代表人陈辉,股东有陈辉(大股东)、张江波,注册资本100万元,据2021年度报告显示,该公司股东的实缴出资额为0元,参保员工为0人。 NMN产品,抗衰防老? 2022年5月下旬,汉方新零售开展首届积攒(集赞)活动,“纳慕恩优品”小程序也开发了这项功能。事后,部分获奖者都收到了平台赠送的NMN产品,有关NMN产品也被官方公众号“汉方新零售优选”包装出了“抗衰,防老,逆转青春”等多种作用。 同样,在现如今的“纳慕恩优品”小程序中,也有NMN产品正在销售。 在商品详情页面内,也出现了如下描述:“NMN在心血管、神经退行性疾病等方面的抗衰老作用被一些权威期刊不断证实”。 对于一些平台在网上销售NMN食品的行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明确表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NMN在我国尚未获得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和药品许可,不能作为食品和药品进行生产经营。同时,《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其第一款为“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一言蔽之,既然NMN未被列入食品原料,其生产经营就是被禁止的。 至于所谓的“延缓衰老”的作用,虽然目前有大量证据显示摄入体内的NMN会立刻被多种器官迅速吸收,但这其中的实际机制依然需要进一步的研究确认。有专家指出:“NMN确实可以补充老年人自身合成NMN的能力不足,但具有一定延缓衰老功效之说尚无证据。”在法律层面,根据有关规定,未来就算NMN能够有机会被列为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这些产品也不能以“抗衰老”“延缓衰老”“抗衰神药”等功能声称或者宣传术语出现在大众营销传播领域当中。 2021年6月,汉方新零售优选的官方公众号发布了题为《白话讲NMN-NATUVIVA》的文章,该文晒出了诸多案例,为该平台旗下的NMN食品的功效证明,如下图所示,汉方销售的NMN甚至对肩周神经损伤和感冒都具有明显的调理作用。 显而易见,这些案例的出现,还将涉及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行为。有业内人士指出,任何产品的广告都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凡是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夸大功能或者其他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涉嫌虚假宣传。 化妆产品,抗敏+生发? 截至目前,纳慕恩优品商城也已推出了多款化妆产品,“可芙丽海洋臻颜透亮面膜”便是其中之一,在官方商城的介绍下,这款面膜具有了“抗过敏”的作用。 经查,该产品的备案编号为粤G妆网备字2020050228,属于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根据《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指南》等文件要求,化妆品宣称用语应根据其语言环境来确定,禁止表达的词意或使用的词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词语: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如处方、药用、治疗、解毒、抗敏、除菌、无斑、祛疤、生发、溶脂、瘦身及各类皮肤病名称、各种疾病名称等。显然,“抗敏”并不是化妆品具有的功效,超出了化妆品定义,属于超范围宣传和宣传医疗作用。 另外一款名为“粉柚姜汁植萃洗发水”的产品也出现在了商城首页,该产品被指具有生发等多种作用。 类似宣传不胜枚举。 据电商店铺“汉方新零售优选店”显示,该产品属于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但调查发现,该店铺所披露的“粤G妆网备字2017000001”显然并不是这款产品的实际备案编号。其实不论这款产品是特殊化妆品,还是非特殊化妆品,宣传所谓“生发”作用首先就是违规的。 早在2019年年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网就发表了题为《识别化妆品违法宣称和虚假宣传》的文章。该文特别强调,化妆品宣传中禁止使用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其中就包含了生发一词。换言之,任何与头发相关的护发品和洗发品,只要是化妆品范畴,即使是特殊化妆品,也同样禁止使用生发表述,无论是包装盒上、广告上,还是线下口头宣传。因而,对于具有夸大效果、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颇具煽动性的宣传用语,消费者应理性对待。根据《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指南》等文件要求,化妆品宣称用语禁止使用虚假性词意,如不得超范围宣称产品用途的用语,如特殊用途化妆品宣称不得超出《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含义的解释。 普通食品,保健+医疗? 除了化妆产品外,纳慕恩优品还推出了不少食品,比如“酯泰舒纳豆植物甾醇粉植物固体饮料”,在官方商城详情页面的包装下,该产品具有了降血脂、溶血栓、扫清血液垃圾等多重功效。 众所周知,固体饮料是普通预包装食品的一个分类,只要是名称中写了“固体饮料”的一般不会是药品或保健食品,而属于普通食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具有“辅助降血脂”功效的食品一律归为“保健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同时规定,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当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时,可依据《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的情形对其定性。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是对食品本身性能和功能的虚假描述,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可以虚假广告对其定性。 无独有偶,另外一款名为“优洁宁蔓越莓压片糖果”的普通食品也被包装出了一些本不该具有的功效,如抗炎。 还有针对某些疾病的医疗作用。 对于上述涉及到医疗作用的广告内容,我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明确指出: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揭底模式,四大职级 接下来,我们再来关注一下汉方新零售优选推行的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据推广人员阿强(化名)介绍,现如今,纳慕恩优品商城总共将参与者分为了四个级别,89.9元是VIP,1000元是团长,5000元是总监,30000元是联创。 联创有平推奖,直推联创可拿12%,间推联创可拿6%;联创办理营业执照开了实体店,还将有1%的团队业绩奖可拿;上述资料中的“购物金”可以用来兑换商城中的产品。 后 记 数个月前,NMN通过化妆品原料备案的破冰之举在互联网上一度引发了不小的轰动,但在保健品、功能食品及药品领域,中国对NMN的监管仍显得是颇为谨慎,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华锋曾在《中国新闻周刊》的报道中指出:外用的化妆品原料与内服的食品原料在安全、技术等层面的要求不可同日而语,并不能将两种层级的备案直接关联起来。 至于汉方新零售优选在今后会如何发展?围绕着相关产品出现的虚假宣传问题,能否得到经营方的重视与整改?对此,微商电商调研将继续保持关注。 (原标题:汉方新零售优选:NMN产品自称抗衰防老 四大职级享有何种收益?)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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