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2月6日讯】(中国消费者报)庆市忠县福诺有品食品经营部在经营活动中,将保健食品“福达平(磷酸果糖)胶囊”吹嘘为心脏病克星,并以“受益者”身份宣传其疗效,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近日被重庆市忠县市场监管局罚款2.5万元。 6月23日,忠县市场监管局、忠县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对重庆福诺有品食品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经营部负责人万某某正以视频方式,为10名中老年消费者开展养生讲座,介绍保健食品有治疗心脏病、高血压、高血糖等疾病功效,涉嫌虚假宣传。 经查,该经营部于2021年10月27日成立,主要从事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经营场所设立了品尝区,还安装了视频投影仪,用于播放消费者食用“福达平”后产生疗效的宣传视频。 经查证,该经营部在2021年11月21日以每盒185元的价格,从上海采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进60盒“福达平”,卖给消费者的价格为598元,截至今年6月23日,共销售了50盒。该产品实际上是保健食品,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为SC10632011100220,生产单位为南京圣诺生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产品外包装上标注有“具有耐缺氧、抗疲劳的保健功能”。 该经营部从网上下载“福达平”宣传视频,向中老年消费者播放。视频中,多位消费者以“受益者”身份,宣传“福达平”功能及疗效。“受益者”张女士称,自从服用“福达平”后,丹参片、各种心脏病的药都不吃了,可以说“福达平”带来了健康。魏先生称,心脏不好……吃了“福达平”后,身体一天比一天强了。付女士称,心脏不太好、心律不齐、供血不足、心跳过快、心绞痛……后来服用了“福达平”,心脏慢慢就好了,再也没有心绞痛过。 忠县市场监管局认为,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必须真实,符合产品质量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该经营部在销售“福达平”过程中,未按照保健食品的标签标注的保健功能进行真实宣传,而是通过播放视频方式虚假宣传“福达平”具有疾病治疗功效,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依法对该经营部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原标题:宣称“福达平”能治心脏病 重庆“福诺”被处罚)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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