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3月9日讯】(广州日报、未来新闻网)3月6日,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添加药品食品,且该食品外包装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行为,被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逾374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超过6万元。
无限畅被罚逾3745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市场监管部门分别于2021年11月10日以网络抽检的形式以及2021年12月1日以执法抽检的形式对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仓库内的“果蔬压片糖果(橙子味)”(规格型号:7g/盒,生产日期:2021-06-10)进行抽检,抽样结果显示,上述涉案食品中均含有新利司他。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11月29日对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食品“果蔬压片糖果(橙子味)”涉嫌添加药品且该食品外包装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明,天河区市场监管局认定,该公司生产销售的涉案食品检出“新利司他”,属于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的行为,且经营的食品外包装标签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最终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65794.83元,罚款3745.662905万元。
企查查显示,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7日,注册资金1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晶晶,大股东为知明(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无限畅(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宝军。企查查还显示,2022年3月23日,该公司因“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被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到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而后,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景甜因代言无限畅广告被罚 据悉,新利司他是一种胃肠道脂肪酶抑制剂,也被称为赛利司他,用于治疗肥胖等症状。记者注意到,电商平台上,广州无限畅目前在售的产品主要为减肥类的压片糖果等。 公开报道显示,2022年5月,知名演员景甜因为广州无限畅生产的普通食品作广告代言,以自身名义和形象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对景甜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464.22万元(罚没金额合计722.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随后景甜对此表示道歉。 (原标题:食品中被检出药品成分,无限畅被罚逾3745万元) 责编:小美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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