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9月25日讯】(新华网)新华社西宁9月11日电(记者央秀达珍)记者日前从青海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根据《青海省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青海省计划通过开展母婴安全行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据介绍,母婴安全行动范围为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是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妇产医院。计划要求,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普及孕育健康知识,提升群众健康素养,使每个孕产妇成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积极参与配合医疗保健活动,提升自我保健和风险防范意识。 计划明确提出,综合评估妇女基础健康状况、生育能力和年龄等因素,客观告知妊娠几率和风险,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高龄高危妊娠风险。对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对患有疾病可能危及生命不宜继续妊娠的孕产妇,由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 (原标题:青海启动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责编:木子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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