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2月4鈤讯】( 健康报)12月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自2019年12月1日起,取消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审核。 《通知》明确,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应当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推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同时,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加强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另外,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管理,确保医疗机构资质信息真实准确,实现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首席记者姚常房) (原标题:医院配制制剂省级审核取消) 责编:小美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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