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就紧急使用新冠疫苗的前提条件展开来说,有以下几点: 首先是出现了新冠肺炎的大流行;其次是要经过卫生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由食品与药物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论证并同意,即伦理审查。 这个审查也体现了几点原则,首先须保证疫苗使用的潜在风险不能大于特殊人群的人身安全,同时只能在一定时间和某些人群中使用。伦理审查的另一个关键点是要经过使用者的知情同意,即无论是什么特殊人群,在使用疫苗之前都要对他们讲清楚疫苗的各种情况,利与弊、效果和风险,后者要充分了解情况后签署知情同意书才能使用。 当然,正在研发的新冠疫苗的紧急使用还有一种好处,特殊人群的紧急使用实际上也是研发药物3期甚至1-2期临床试验的特殊试验,因为这些使用者本质上也是像疫苗和药物研发中招募的受试者,他们也是在以自己的身体和安全来支持和试验新冠疫苗。这对于疫苗的研究也大有帮助。 当然,新冠疫苗的紧急使用也有弊处,由于没有经过最终的临床3期试验,就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是疫苗实际上的保护作用并不强,二是可能出现副作用。 对于这两种弊病,需在坚持原则与灵活应用的基础上,让科学性和规范性为新冠疫苗的紧急使用保驾护航,以此保证疫苗工作的事半功倍。 (原标题:新冠疫苗紧急使用:原则下的灵活应用) 责编:小美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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