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传销头目借虚拟币另起炉灶,“有团队资源发展快” 除高学历人员参与虚拟货币传销以外,传销头目还呈现多犯、累犯的特征。 在虚拟货币传销组织无法发展到更多新会员时,会因没有资金继续兑现高额返利,无法维持运作而崩盘。而后,部分传销头目失联跑路甚至被判缓刑后又另起炉灶,有的人则同时出现在多个传销组织中。 “维卡币”传销案知情人士向澎湃新闻确认,“维卡币”主要头目之一的席某,也是“马克币”传销组织头目。在“维卡币”传销案中,席某共生成激活码卖出金额达0.97亿欧元,下线账户达185.8余万个。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席某因传销“马克币”已于2017年被江苏省沛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席某出生于1983年,研究生学历。他曾于2015年7月加入挪威马克币传销组织,而后将其引入中国。在一年多的时间内,马克币传销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会员账号58万个,涉案数亿元人民币。 席某在“马克币”传销案中供述,他曾做过维卡币,“觉得马克币和维卡币在形式大同小异,都差不多。” 山东临邑法院于2017年6月判处的一起“高频交易电子币”传销案中,河南籍被告人周某被判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后,缓刑期内的他再次从事传销活动被抓。 判决文书显示,2013年6月7日,周某成立了“开心部落”投资有限公司,以发行股票为名,要求购买者以购买股票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其因此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2014年,仍处于缓刑期的周某在网上了解了高频交易项目,再次走上传销之路。周某供述称,“认为这个项目的平台和奖金晋升制度很符合当时的大势所趋。” 再如“暗黑币”传销头目之一的陈某荣曾经做过传销,被传销同伙认为“有团队资源,发展快”。案号为(2016)苏0311刑初16号的判决文书显示,陈某荣加入“暗黑币”传销组织之后,利用其曾经从事传销活动获得的人脉资源大力拓展市场,多次组织会员到香港、深圳参观学习,并以聚餐、酒会、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对下级会员宣传、培训,成为该传销组织重要的市场领导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