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1月21日讯】(新华网)11月17日,第八届中国特殊食品大会召开期间,特殊食品政策法规宣贯会在浙江省温州市召开。会议围绕业内对于婴配食品、特医食品、保健食品政策法规关注的焦点展开。 婴配食品、特医食品法规宣贯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婴配食品注册处处长李晓瑜解读了婴配和特医注册新规。针对婴配注册管理办法,她指出,首先要严格配方注册,细化核查要求;其次要进一步规范标签标识,维护消费者权益;再次要鼓励产品的研发创新,优化营商环境。针对特医注册管理办法,她强调,要以临床营养需求为导向,希望企业能够增加研发投入,多开发更贴近、更契合临床实际需求的产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婴配审评部主任龙继红介绍了新国标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注册情况和审评要点。她分享到,新国标审评的重点首先是原辅料的审评,还包括合规性审评、有效成分的审评等。她指出,新国标注册一个显著特点是羊乳粉企业申报增多,对于羊乳粉企业申报的羊奶粉,首先要审批的就是羊乳清蛋白和乳清蛋白粉的羊源性成分,同时反向作证留源性成分的检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特医审评部主任韦晓瑜详细介绍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注册情况和审评要点,她强调,临床实验设计更多注重的是科学性、合理性的依据。实际上企业在开展临床实验的时候投入非常大,所以在开展临床实验之前,要对整个临床实验设计进行系统而充分的考量,尤其要考虑特医本身具有的配方特点、营养学特征、适用人群、临床使用实际情况等,这些因素在进行临床实验设计时,都需要充分考虑。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应用营养一室副主任梁栋详细介绍了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标准修订进展并指出,下一步将逐步推进标准发布,并做好标准的沟通和过渡工作。同时还要加强标准的宣贯和注册的衔接。希望标准的出台,能够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的发展,给行业以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政策引导,提升中国特医产品的整体质量,让普通百姓能够用上更好的产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秘书处研究员张紫娟博士受副秘书长范春林委托莅临现场介绍了特殊食品抽检工作。她说,按照上级要求,要夯实工作基础,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通过突出过程严管,加大风险排查整治力度;围绕质量提升强化餐饮环节的监管;紧盯重点人群,强化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强化管检结合,持续加大抽检监管力度。 保健食品法规宣贯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保健食品功能审评部主任刘洪宇首先介绍了行业的整体情况和背景,并解读了保健食品新功能实施细则。同时也解答了企业经常会遇到的,比如兴奋剂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等问题。另外,就大家普遍关注的保健食品新功能,他表示,从目前实施细则拟定的程序来看,新功能建议和新产品注册是“二合一”的程序,目的是以最快的速度使获批企业受益,保证研发人员的投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保健食品安全审评部主任陈广耀围绕保健食品备案技术要求进行了分享,他指出保健食品治理理念正在发生转变,最终目的还是希望从源头控制、全过程控制,真正提高备案的技术水平。通过培训和搜集企业反馈信息,国家有关部门也在不断梳理、完善、明确企业关注的关键问题。随着越来越多的原料纳入保健食品备案,如果原料本身没有标准可依,可能也会面临备案上的困境,这也是保健食品备案未来要面对的挑战。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副院长郭新光分享了保健食品标准建设相关情况,他指出,标准的制定不仅为了加强行业监管,更重要的是助力提振消费者信心。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推广对于正确的引导市场起到了非常巨大的作用。特别是对于保健食品原料这个热门领域,不仅要有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建立起整套的标准体系,对于行业规范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执行副会长厉梁秋向与会嘉宾介绍了协会团体标准工作开展情况,并指出,团体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关系是相互补充,互相扶持;标准的建立是支持企业行业为市场服务的;团体标准的建立过程和结果同样重要,明年协会也会开展多方面工作,将团体标准产生的作用辐射到整个行业。本届大会期间,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与四个国际协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希望更好的把团体标准向国际标准或国际协会联盟认可的方向推进,真正把行业成果和技术风范推广到更广泛的国际市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保健食品注册处处长宛超介绍到,新功能的评价实施细则向全行业、全社会释放了积极信号,以后的保健食品功能管理不再是封闭式,而是向开放式的管理模式迈进。未来工作的开展要将监管、标准、技术三者融合。融合发展的概念需要整合政策、审评、标准、行业的力量,一起推动整个产业的发展。同时,新功能、新原料的审查一定要符合产业发展的核心定位。 (原标题:产业发展 政策先行,特殊食品政策法规宣贯会召开) 责编:九月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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