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4月16日讯】(第一直销网)昨日上午,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正式揭牌。而在此前两天,总局发布了一份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做到在‘放管服’改革大背景下,维护直销市场秩序,促进直销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发布的官方文件中,首次使用了“挂靠”这一概念。此前,无论是在《直销管理条例》还是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的各类政策法规中,都没有明确提出“挂靠”这一概念。 因此,《意见》第三条和第七条是行业最为关注的要点: (三)加强对直销企业合作方、关联方的监管。 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与直销企业有合作协议关系的合作方、关联方的监管。如有合作方、关联方挂靠直销企业,打着直销企业旗号或借助直销牌照影响力从事传销,而直销企业提供支持、帮助、纵容或默许的,对合作方、关联方以从事传销活动进行查处的同时,对直销企业以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对直销企业以传销共同违法行为人进行查处;如直销企业负责人为合作方、关联方违法活动站台、宣传或提供帮助、便利,又难以追究直销企业责任时,对该负责人个人追究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责任或共同违法责任。 (七)依法查处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的违法行为。 对直销行业的新动向、新经营手法应保持关注,如发现非直销企业或团队挂靠直销企业,利用直销企业的产品、销售队伍、物流体系、结算平台等资源从事违法活动的,在对非直销企业或团队处以行政处罚的同时,对直销企业也要依法进行查处。 挂靠之风愈演愈烈,合作形式五花八门 近年来,直销行业中的“挂靠”现象可谓甚嚣尘上。 尽管商务部已经加快了发放牌照的速度,但十余年依然没有过百张。直销牌照从某种程度上说仍然是一种稀缺资源,尤其是对于那些实力不足以达到申牌条件的中小企业,以及某些有前科的企业。 所以,无牌照的企业、团队,往往通过挂靠直企的方式获得“合法”运营资格。 据第一直销网调查发现,目前,直销行业与未拿牌企业之间的合作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双方共同成立新公司,另一种是收编成立事业部。 从去年开始,有多家直销企业与非拿牌企业签署了合作协议,美其名曰:战略合作。而实际上,合作的实质往往就是挂靠。不得不承认,有的企业有牌照却做不好直销甚至不做直销,而有的企业有产品有团队有市场却独独没有一张牌照。这就不可避免的造成了资源的错配。 除了成立合资公司,一些企业采用的方式是直接收编未拿牌企业或团队,以及一些想洗白的传销公司成立事业部。据某业内人士表示,这种合作方式多为未拿牌企业依附于拿牌企业发展的被整合过程。 据了解,一些个别直销企业曾在短时间内就整合了数个系统,并美其名曰:事业部。而事业部的合作方式不同于简单挂靠,寻求合作的企业一般会将管理层、经销商等都平移到有牌照的公司,由直销企业统一管理。 关于能否通过与直销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开展直销的问题 ,其实在直销行业管理网站上早就给出了很明确并肯定的权威答复:不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