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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最高法重磅发布 严禁“远洋捕捞”!

时间:2025-04-28 14:05来源:道道舆情 作者:道道舆情 点击:
 备受关注的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开展前后,再添落实举措。   4月27日,最高法院对外发布其10天前向全国法院发出的《关于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

【直报网北京4月28日讯】(道道舆情)备受关注的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开展前后,再添落实举措。

4月27日,最高法院对外发布其10天前向全国法院发出的《关于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对涉企案件,在严格依法审判基础上,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从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出发,依法作出恰当处理。此举意在防范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

《通知》列举了较为具体的防范措施,涉及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等类型。道道君注意到,随着近年来产权保护政策的实施,最高法院此前对这些措施多有提及。

刑事案件方面,最高法院要求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

《通知》提到,法院对在生产、经营、融资等活动中的经济行为,虽属违法违规,但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宣告无罪,或者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对于涉企新类型案件,应当依法审慎处理,必要时由上级法院依法提级管辖。同时要求强化涉企产权刑事案件申诉、再审工作,健全有效防范、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

在立案环节,《通知》要求规范涉企案件立案和管辖工作,防止和纠正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

针对备受诟病的“远洋捕捞”式执法问题,《通知》要求坚持法定管辖为原则、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为例外,严禁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或者出于趋利性目的,对涉企案件扩张管辖、人为制造异地管辖,以涉嫌刑事犯罪为由对依法应当立案的涉企民事案件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或者下级法院提请指定管辖的,有关法院应当严格审查、依法处理,从源头上防止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

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和失信惩戒措施,亦应规范。

《通知》要求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标的、超时限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善用“活封活扣”措施,对于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精准适用失信惩戒措施,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及时核查清理失信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信用修复,让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重返市场、创新创业。

民事案件方面,《通知》提出要公正审理涉企民事案件,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防止大型企业凭借优势地位“以大欺小”,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依法制裁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依法惩治对企业和企业家进行敲诈勒索、造谣抹黑、恶意诋毁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行为,保障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行政案件方面,《通知》要求公正审理涉企行政案件,促推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大对涉企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赔偿等重点领域行政案件的司法审查力度,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和乱查封现象,依法追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法律责任。贯彻落实比例原则、正当程序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等基本原则,切实纠正小过重罚、重责轻罚、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等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通过依法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促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推动跨区域执法标准衔接。

《通知》还提出法院应严格规范涉案财物追缴处置,依法维护企业产权。

对于被告单位的合法财产以及与犯罪活动无关的财产及其孳息,符合返还条件的,应当及时返还。涉案财物已被用于清偿合法债务、转让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善意案外人通过正常的市场交易、支付合理对价,并实际取得相应权利的,不得追缴或者没收。对于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聚敛、获取的财产形成的投资权益,应当对该投资权益依法进行处置,不得直接追缴投入的财产。案外人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提出权属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听取意见,必要时可以通知案外人出庭,依法作出妥当处理。

2024年下半年以来,办案机关长途跨省抓捕,以执法办案为名谋取经济利益、违规罚没财物等行为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民间将其形象地称为“远洋捕捞”,主要指的是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的行为。在直销行业此类事件也屡有发生。

2025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及“两高”工作报告均提及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治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

3月下旬,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分别召开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政法机关均表示要刀刃向内、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纠治突出问题。

据《财新》报道,3月初,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跨省涉企犯罪案件管辖规定》,对涉企案件异地执法管辖权进行规范。

4月14日,12309中国检察网设立监督专区,接受对涉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10类诉求的举报控告。

(原标题:刚刚!最高法重磅发布 严禁“远洋捕捞”!)

责任编辑: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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