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报网北京10月8日讯】(北京日报)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本办法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按照新发布的奖励办法,举报6类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结案后,给予相应物质奖励。其中,重大违法行为包括: 违反市场监管领域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 违反价格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其他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 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且司法机关未给予奖励的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给予举报奖励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举报奖励按已执行罚没款的5%计算,不足5000元的补足5000元 二级按3%计算,不足3000元的补足3000元 三级按1%计算,不足1000元的补足1000元 无罚没款的案件,三级奖励分别为5000元、3000元、1000元。内部举报人奖励金额可在此基础上上浮10%。每起案件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 奖励办法特别提出,鼓励网约配送员等社会公众举报具有一定安全风险隐患的违法行为。对查证属实但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两类举报,可给予200元至500元奖励: 一类是举报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在经营场所加工食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提供餐饮服务的行为
另一类是举报违反《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禁止性规定,从事经营性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或者销售违法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原标题:北京:涉举报直销/传销违法行为最高奖百万) 责任编辑:一一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