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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大联合创始人梅臻:社交电商法律风险防控

时间:2021-09-15 10:57来源:财鲸岛 作者:财鲸岛 点击:
疫情时期,产业互联网时代,技术与服务的融合,数字化与企业管理的融合,法律与商业生态的融合,都成为当下时代的主流话题。在这场数字革命中,国内领先的电子签名与电子合同

【直报网北京9月15讯】(财鲸岛)疫情时期,产业互联网时代,技术与服务的融合,数字化与企业管理的融合,法律与商业生态的融合,都成为当下时代的主流话题。在这场数字革命中,国内领先的电子签名与电子合同云平台,致力为企业、政府和个人提供基于合法数字签名技术的电子合同和电子单据的签署及管理服务的法大大,成为助力企业数字化革命的领跑者之一。

今年3月,由腾讯领投,众为资本、大钲资本跟投,完成了对电子签名服务商法大大的D轮9亿元融资,自此,法大大成为电子签名行业头部代表。据悉,法大大已经与腾讯、微软(中国)、字节跳动、阿里巴巴、甲骨文、美团、携程、保利地产、徐工集团、格力、小红书等企业达成战略合作。

作为本次财鲸岛中国社交商业财富大会的发起人之一,法大大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法务官梅臻,受邀为本次参会嘉宾分享关于社交电商行业的法律风险及控制。

梅臻表示,最近这几年社交电商的发展势头非常强劲,但法律风险问题,却是不断掣肘社交商业领域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梅臻认为,当前需要有人思考,不同类型的社交电商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所面临的法律风险问题及风险控制方法。

梅臻也呼吁,希望有更多社交电商的企业人士,关注或参与到社交商业发展的政策制定及普及中去,共同构建社交商业发展的良性生态环境,从而推动整个行业走向成熟和规范。

 
希望有更多社交电商的企业人士,关注或参与到社交商业发展的政策制定及普及中去,共同构建社交商业发展的良性生态环境,从而推动整个行业走向成熟和规范。

------梅臻法大大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法务官

社交商业领域最近几年发展得十分迅猛,但随之产生的法律风险问题也日益严峻。

不同的社交商业类型,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区?

这些风险会带来怎样的后果?

如何做好风险防控规划与布局,从而规避或者最小化这些法律风险?

社交电商行业的刑事风险

梅臻指出,根据目前官方公布的涉传案件信息看,“涉传”风险,是对社交电商行业面临的最致命的法务风险,一旦被认定涉传,就会面临刑事审判或行政处罚的风险。

涉传刑事案件数量呈递增态势

根据近几年的涉传刑事案件统计,湖南省是国内涉网型传销案件审判最多的省份,其次是广东省。根据案件的年份统计,2013年-2019年相关刑事案件的数量呈持续上升趋势。尤其是2017年-2018年这两年的时间,案件增幅比例更是达到了127%。

这种趋势背后有两个重要原因:

一是越来越多的人从事或者打着社交电商的旗号进行创业;

二是各地政府监管的重视。

▲图1为“各省份类社交电商涉传刑事案件数量分布图”

▲图2为“各年份类社交电商涉传刑事案件变化趋势图”

刑事涉案人员构成广泛

在社交电商刑事案件中,涉案人员存在多人涉案且人员构成广泛的现象,上到高管,下到代理。

大部分人看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这个罪名时,会误以为这个罪名应该只有公司内部高层会触及,但通过案例文统计我们会发现,实际上后期通过门槛加入的会员、代理被法院认定在传销组织过程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么对方被认定为此罪的可能性就会非常大。

规则、招募代理、电子币、返券等都存在刑事高风险

根据目前已经公布的涉传案件信息,我们还可以得知,涉及刑事高风险的行为还有构建网站、制定规则、招募代理等。

此外,发行电子币、宣传消费全返或免费的概念也属于涉网型传销常见的特殊行为。

受各地区司法理念的影响,社交电商活跃区域与刑事案件高发区域并不呈正相关,但涉网型传销犯罪打击因受害人地域分布广泛的特点,被相关部门跨区域立案追捕的可能性会较大。

刑事合规与风险规避与防控

涉传的刑事风险防控

对于涉传的刑事责任认定和法院判定传销,通常看是否具备这三个特征:

1)是否需要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

2)是否分层级,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

3)是否根据下线获利,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返佣”。

因而规避涉传刑事风险,也需要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防范。

首先,严格控制发展人员层级在三级以下,包括下层代理方,防止其私自越权找代理下线。一般的司法实践而言,层级的判断要从利益的传导中进行判断,公司(或平台)本身也属于一级。

其次,应区分拉人头传销与直销活动中的多层次计酬。二者都采用多层次计酬的方式,但本质区别很大:

一是从是否缴纳入门费上看,多层次计酬的销售人员在获取从业资格证时没有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而拉人头传销为获得入门资格则需要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者购买与高额入门费等价的“道具商品”。

二是从经营对象看,多层次计酬是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商品定价基本合理,而且有退货保障。而拉人头传销根本没有销售,或者只是以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的“道具商品”为幌子,且不许退货,主要以发展“下线”人数为主要目的。

三是从人员的收入来源上,多层次计酬主要根据从业人员的销售业绩和奖金,而拉人头传销主要取决于发展的“下线”人数多少和新成员的高额入门费。

四是从组织存在和维系的条件看,多层次计酬直销公司的生存与发展取决于产品销售业绩和利润。而拉人头传销组织则仍是取决于新会员的不断加入。

我们需要注意与市场监管部门等执法机关的沟通。很多社交电商的模式跟传销的模式存在相似性,但在本质上并不具有传消性或欺诈性,对此,要通过沟通合理解释自身模式的合理性与可持续性。

------梅臻法大大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法务官

其他刑事高风险活动的风险防控

除了涉传风险,也需要注意其他高风险活动的刑事合规性。目前的判决案例中可以发现的高风险活动主要有三类。

第一类是招商过程中的发展会员,也就是社交电商经常做的招募小B的过程;

第二类是制定规则,也就是很多社交电商平台口述的起盘;

第三类就是构建网站,是把电商各个功能实现的过程。

这三个过程是社交电商的重要环节,也是刑事审判认为的高风险活动。活动中,应注意文字材料的表述,不可出现无法兑现的承诺,避免模式在根本上涉及欺诈性。

社交电商行业的行政处罚风险

江浙沪行政处罚案件集中

根据“社交电商型”处罚案件统计,传统概念中的社交电商重镇江浙沪的案件数量较为集中。

从2013年起到2019年,案件呈现一定的上升趋势,特别是2015年与2017年由8起案件上升到17起,增长112.5%,案件呈明显的上升趋势。

案件中有涉及违法所得最高金额为73065766.23元,最低为1000元,其中0-1500万区间最多,占比为85.7%。

涉案公司罚款金额最多为200万元,在40-80 万元的范围内被处罚的公司最多。总的来说在80万以下的罚款比例占到了90%以上。

门槛费与团队计酬存在高风险

梅臻表示,在统计的这些行政处罚案件中,收取门槛费和团队计酬的组合是最多被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的模式。

社交电商的行政处罚案件中,执法机关认定企业涉传往往考虑的要素是三点的一到两点,其中团队计酬要素是涉及传销被处罚的重要点。

------梅臻法大大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法务官

社交电商的行政处罚案件中,执法机关认定企业涉传往往考虑的要素是三点的一到两点,其中团队计酬要素是涉及传销被处罚的重要点,71.4%的社交电商被处罚案例都会出现团队计酬的身影。

不过层级却不是判断行政处罚的主要理由。通过数据发现,行政处罚案例的三层层级并不一定是一个绝对严格的界限。已知的被处罚案例中,层级数最少的为两级。

如何规避行政处罚风险?

社交电商企业该怎样规避自己的行政处罚风险呢?梅臻指出,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需要特别关注发放费用的方式是否会构成团队计酬。对于向小B计酬发放的钱是否有合理性、正当性,以及社交电商的共享经济概念如何与传销有效区分,这些都需要在制度上予以进一步细化。

二是需要注意投诉举报的正确处理。特别是对于消费者退款退货、质量问题请求的处理,建议设立专门的售后部门进行处理。加强对于质量、售后等问题的监督管理,完善制度流程。

第三需要注意与市场监管部门等执法机关的沟通。尤其是很多社交电商的模式跟传销的模式存在相似性,但在本质上并不具有传销性或欺诈性,对此,要通过沟通合理解释自身模式的合理性与可持续性。

很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虽然有不同的看法,但是还是会听取企业及时有效的意见建议。对此,可以设立专门的公共关系部门,协调处理此类问题。

不同类型社交电商企业的法律风险

社交电商具有多种商业形态,梅臻分别对导购模式、拼团模式、内容模式、微商模式等四种类型的社交电商企业进行法律风险点分析。

导购模式:“从下往上抽成”风险

导购模式主要指通过社交软件为电商平台或电商经营者向消费者推销商品或者会员资格,代表有云集、花生日记等。

从导购平台呈现的表征形态来看,监管部门认为构成组织、策划传销活动,系基于代理获得的佣金系从其发展的下级代理消费后所产生的利益分佣,下线会员可能既是代理又是消费者的双重身份属性。

无论从推广者角色,还是联盟商品推广与结算的佣金来源来看,监管部门认为此种模式符合禁传条例认定的“从下往上抽成”模式。

拼团模式注意商品质量风险

拼团模式主要指购买商品时必须通过社交软件发送链接等等方式,与第三人一起购买才得到一定的优惠的模式。该模式的代表有拼多多、京东拼购等。

拼团模式社交电商的主要法律风险来自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这种模式吸引消费者进行裂变的特点在于,拼团成功后可以以超低的价格买到名牌产品。而众所周知,多数名牌产品是不可能以超低价格售卖的,那样会影响产品的品牌定位。

基于该种情况,有部分拼团模式公司就会默许商家或通过压价在其平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为降低法律风险,笔者建议拼团模式公司做好产品的质量控制,不要将产品价格压低至不可能的供应价格。

社交商业模式主要有传销风险、税务风险、商品或服务合规风险、广告违规、网络以及数据安全风险,此外经营资质是否完备也存在风险点。例如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直销资质的获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梅臻法大大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法务官

内容模式要注意虚假宣传风险

内容模式的社交电商,指通过发表高质量内容,打造意见领袖形象,吸引积攒粉丝的同时增加粉丝信任度和粘性,再以多样化的内容驱动成交,该模式的代表有小红书、抖音。

内容模式社交电商的主要法律风险来自虚假宣传。

依据《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商家或推广者所提供的内容一般被认定为广告。所以,如果所发表的内容存在虚假的情况,那就属于虚假宣传,严重者将会面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

为降低法律风险,内容模式的商家或推广者需要发表高质量的内容,通过内容吸引消费者并建立起信任,最后售卖商品。

微商模式存在涉传风险

微商模式的社交电商,是指通过设计多种代理级别,按高门槛的进货价低,低门槛的进货价高的方式,高门槛代理通过购买一定价值的货物后向低门槛代理销售赚取货物价格级差或介绍同级代理赚取介绍费用。

微商模式社交电商的主要法律风险来自未办理营业执照及涉及传销。

根据2019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微商代理应办理营业执照,但微商群体对本条规定并未重视,微商招募代理的主要对象仍然大部分是个人,因此存在被处罚的风险。

同时,微商模式中也同样存在收取“人头费和变相人头费”及团队计酬的情况,对此,在合规方面可以参考上述导购模式的解决方案。

总结一下,社交商业模式主要有传销风险、税务风险、商品或服务合规风险、广告违规、网络以及数据安全风险,此外经营资质是否完备也存在风险点。例如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直销资质的获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企业想要基业长青,务必要从早期开始合规化布局,尽早进行风险防控管理。

(原标题:法大大联合创始人梅臻:社交电商的法律风险防控)

责任编辑:蓝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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