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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症下药斩断传销根脉

时间:2019-06-04 10:03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中国消费者报 点击:
2018年4月公布的全国11个传销重点整治城市,安徽省合肥市名列其中。今年5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2019年全国整治聚集式传销重点城市”名单中,合肥市不再榜上有名。

【直报网北京6月4日讯】(中国消费者报)2018年4月公布的全国11个传销重点整治城市,安徽省合肥市名列其中。今年5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2019年全国整治聚集式传销重点城市”名单中,合肥市不再榜上有名。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传销活动自2009年流入合肥以来,逐渐坐大成势。近年来,针对传销活动的特点,合肥市对症下药,先后出台了考核制度、房屋租赁备案制度,整顿租房、租车给传销活动现象,经过连续不断的努力,终于铲除了规模化聚集式传销活动,目前仅在部分小区还存有零星的传销活动。

百分制考核明确责任

5月中旬,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竞争执法局局长郑文宝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合肥市的打击传销历程漫长,历任领导都高度重视打传工作,近年来,每年春节后市政府的第一个会议就是全市打击传销工作会议。打传工作领导小组多次深入基层社区,召开打传调度会、现场会、督办会,其中2014年召开了13次全市调度会。

合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的通知》《关于建立打击传销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部门的打传工作责任,明确了打击传销地方政府是第一责任人,各县区、各涉传街道(乡镇)都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了各级党委政府牵头,市场监管、公安为主力,多部门密切协作的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打击传销监管体系。

2016年4月,合肥市出台《打击传销工作考核办法》等规定,采用百分制,将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及重点街镇的打传职责明确细化。尤其是《打击传销重点街镇考核标准》的出台,进一步明确辖区管理责任和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考核标准共12条,根据考核标准,如果打掉传销,市政府对街镇进行通报表扬,并奖励10万元;如果传销打不掉,实行一票否决,街镇党政一把手向市政府写书面检查,并作出相应组织处理。

考核办法的出台,在总结前几年打击传销经验的基础上,抓住主要矛盾,寻找关键环节,落实行政执行的“最后一公里”,调动基层的责任意识和执行意识。

“以房管人”效果好

打传工作看似繁杂,但只要思路明确,抓住“食住行”和“洗脑”发展下线这两个关键环节,就能实现“看得见、打得走、守得住”。据了解,合肥市推行了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实现“以房管人”就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针对公职人员出租房,合肥市出台了《关于严禁公职人员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使用的若干规定》,要求公职人员严把房屋出租关,否则将予以问责。规定出台后,公职人员纷纷主动审查租客信息,发现疑似传销和情况不明的主动解除出租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市民把好出租关,防止给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在清理取缔传销行动中,合肥市对查实的出租房采取“三停一封一换锁”(停水、停电、停气、查封房屋、更换门锁)的强制措施,让传销人员没办法居住生活,同时对房东进行行政处罚,促使房东不愿租、不敢租,有效挤压了传销生存空间。

另外,合肥市还组织交通运管、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查处传销“洗脑大巴车、黑头车”。据介绍,这些车辆被查获后,首先扣押停放1个月。一般大巴车的正常日收入在1000元以上,如果停放1个月,车主至少损失3万多元。对现场能查获到涉传证据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禁止传销条例》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现场查不到涉传证据的,由运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罚。让车主为违法违规行为付出代价,从而不敢再为传销活动提供运输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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