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至于北京东方红采用的模式是否违规,据业内人士称,要区分直销跟传销,单纯从法律层面看并不复杂,我们直接看企业是否有牌照了就行,但从经营层面看,就会涉及到很多问题。所以,一家直销公司合不合规,不能只看有没有牌照。从公司层面来看,直销牌照也不是非法行为的保护伞。特别要注意的是,获得了直销牌照只能代表这家企业允许开展直销活动,而直销业务的展开依旧要受到法律条例的约束。有证不是直销事业的终点,所有直销活动都必须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一纸牌照也绝不会成为直销企业,直销工作人员“带病”经营的护身符。 (原标题:“根本苗红”的北京东方红航天生物公司直销之路为何备受质疑?)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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