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实际上,该产品属于冷敷凝胶类产品,备案号与产品技术要求编号为鲁菏械备20180102号,生产备案凭证号为鲁菏食药监械生产备20160002号,备案人名称为山东煜和堂药业有限公司,监制单位为宁夏甄希贸易有限公司。根据备案信息显示,该产品的产品描述为通常由降温物质和各种形式的器具组成。降温物质不应含有发挥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作用的成分;预期用途为用于人体物理退热、体表面特定部位的降温。仅用于闭合性软组织。 显然,该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并非药品,实际用途并不包括治疗各种病症,因此,上述广告宣传的功能主治、适用范围超出了批准的内容,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此前,也有网友在药品价格315网上咨询过这款产品的功效,对此,该网回复称:该产品可能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不是药品,不含药物成分,不能代替药物功效。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该产品的实际生产方山东煜和堂药业有限公司在过去数年间,因为虚假宣传问题也已多次遭到过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