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食品,保健功效? 除了甄暖调理液,甄清果蔬饮如今也备受甄希优品经销商们的青睐。2020年4月23日,甄希优品线上新品发布会正式启幕,甄清胶原蛋白低聚肽复合果饮就此走入大众的视野。 在经销商提供的宣传材料当中,该产品不但可以通便排毒、美白养颜、抗衰抗辐射,甚至还能减脂瘦身。 类似的宣传不胜枚举。 而事实上,该产品仅为普通食品,并非保健食品或药品,产品全称为“甄清决明子胶原蛋白肽果蔬汁饮料”,食品生产许可证号为SC10637172200494,实际生产企业为山东朱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具有“减肥”、“通便”等功效的食品一律归为“保健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同时规定,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当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时,可依据《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的情形对其定性。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是对食品本身性能和功能的虚假描述,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可以虚假广告对其定性。 案例不断,并不可信 为了证明甄希优品旗下的这两款产品还具有治病功效,公众号“甄清 甄暖调理液”还晒出了相关案例为之证明,比如有患者患有中风,严重的时候饭都没法吃,结果用了下甄暖,中风就好了。(案例来源:甄希优品【甄暖&甄清】第六届赋能大会) 编辑搜图 在视频号平台中,还有患者反馈使用了甄暖调理液后,哮喘都治好了。 说完了甄暖,再来看看甄清。在网上,另有聊天截图指出:有患者得了糖尿病,在喝了十来盒甄清后,都可以随意吃水果了。这种说法无疑在暗示甄清具有调理甚至治疗糖尿病的神奇功效。 显然,上述案例的出现,还将涉及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行为。有业内人士指出,任何产品的广告都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凡是有夸大功能、虚假宣传或者其他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涉嫌虚假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