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难逃刑事责任 雅百特的财务造假代价将不止行政处罚。一方面证监会表态将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投资者索赔已经启动。 近日,证监会表示,对雅百特信息披露违法案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有关事实,证监会将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公司被认定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后续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存在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雅百特近期在提示风险时如是称。 那么雅百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概率有多大?多位证券律师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雅百特信息披露违法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概率较大,但是要具体看所涉嫌的罪名,这可能对投资者的索赔构成影响。 在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看来,雅百特可能会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后续雅百特或其关联主体很可能会出台主动赔付方案,否则雅百特很可能会被退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和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在雅百特被行政处罚后的这个周末,我们接到了很多的投资者咨询,综合建议雅百特投资者尽量等一等。”许峰认为,如果雅百特方面出台主动赔付方案,各位雅百特投资者只需要登录有关系统简单登记即可领取获赔款项了,而不需要通过委托律师起诉到法院等复杂程序索赔(不同意主动赔付方案的除外)。 不过,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臧小丽认为,虽然雅百特信息披露违法案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性较大,但涉嫌的罪名不一定就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因为海外造假也可能牵涉到其他罪名,比如通过伪造增值税发票、伪造重要公文或证件等方式来造假,可能涉嫌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或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等。 “目前雅百特案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说法,来自于中国证监会官方微信公众号,但涉嫌的罪名尚未明确;此外,在证券市场,除欺诈上市外,财务造假严重的其他上市公司并未遭到刑事处罚,也未退市。”因此,臧小丽认为,雅百特目前存在一定的退市风险,但最终是否真会退市目前尚不能得出结论。 “主动赔付方案,之前是在万福生科、海联讯、欣泰电气案中都出现过,但主动赔付方案一般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就出来了。至少从目前看来,雅百特、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三方均未有任何动向表明要先行赔付。”臧小丽表示,先行赔付的以往案例也仅限于欺诈上市,像万福生科、欣泰电气、海联讯,都是因为欺诈上市行为对投资者先行赔付的。 基于这样的观点,臧小丽表示将会继续推进受损投资者的索赔事宜,“有望获赔的投资者范围是:自2016年3月25日至2017年4月7日期间买入雅百特股票,并且在2017年4月8日及以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2016年3月25日为雅百特公布2015年度报告时间,今年4月7日则是雅百特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时间。 臧小丽表示,今年6月初已向法院提交了最早的一批案子,但因当时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尚未下发,法院暂未受理,现在证监会对雅百特的罚单已经落地,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已经不存在法律障碍,计划于2018年1月份将大规模诉讼向法院提交。 (原标题:雅百特“造假门”发酵:恐难逃刑事责任,投资者索赔潮涌)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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