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2月21日讯】(华商报)购买消费“大礼包”得到会员资格,再以发展下线的方式获得高额返利。昨日,蓝田县法院公开审理了涉案人员众多、备受社会关注的汤峪温泉养生公司传销案,25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蓝田县检察院指控,2015年5月,寻某、武某与陕西大兴汤峪温泉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宋某(另案处理)协商,以销售大礼包为方式、高额利润回报为诱饵,骗取会员的资金。2015年5月28日,宋某与肖某(另案处理)合伙设立注册西安汤峪温泉养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际未出资)。后寻某、武某与宋某达成传销活动项目的协议,成立了该公司的管理机构,宋某任公司董事长,肖某任副董事长,寻某任行政总经理,武某任项目总监、CEO,并由寻某、武某主要发展扩大销售大礼包传销项目。 大礼包分为4个级别:钻卡、金卡、银卡、普卡,消费金额分别为2.4万元、1.2万元、0.6万元、0.3万元,每位会员购买一份大礼包后方可取得公司的会员资格,按购买金额的不同,取得相应资格的会员。该养生公司的运营模式为:“拉人头”的方式和层级结构。收入分配方式为,会员购买大礼包后,养生公司拿到大礼包销售金额的30%,余下的70%以各种奖项的名目按照运行网络预先设定的分配程序,瞬间分配给该会员的所有上线,并以电子币的形式计入上线的账户。 该案中的被告人成为会员后,不断发展下线销售大礼包,或担任讲师授课,或开发维护销售软件。 今日,蓝田县法院在蓝田县图书馆开庭审理该案。25名被告人被依次带入法庭。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武某称自己没有罪,并对大部分指控不予认可,称自己是2015年5月下旬受寻某邀请去的,那时”大礼包“的形式已经做的差不多了,他只是做后续工作。他认为,大礼包是存在的,不存在骗人也不存在拉人头,否认自己团队有一万多会员。据他讲,该公司的业务运行就是“卖大礼包,通过卖礼包给销售员提成。” 被告人寻某则称,自己没有以传销方式进行营销,不存在诱骗。“没有拉人头,也没有按人头分配,只是按团队业绩”,他称,自己的团队是公司任命的,并不是他的团队。其辩护律师补充称,不认可对其指控的销售层级、人数、销售金额等。 在法庭调查阶段,除了部分不认可起诉的被告人外,也有多名被告人表示认罪,但有的称其非法获利为电子币,没有兑现。还有的对下线人数、金额提出异议。 据悉,该案将连续审理至少三天。 (原标题:汤峪温泉养生公司传销案开庭 25名被告人受审)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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