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5月31日讯】(央广网)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根据电商法,无论雇人刷单,还是参与刷单,都是违法的。尽管如此,还是有不法分子打着刷单的旗号进行诈骗。 近期,多名消费者向《天天315》节目爆料,他们在京东、阿里巴巴平台上花几万元购买枕头、毛巾等商品,商家不发货。投诉到平台后,商铺被下架,商家失联。 石女士告诉记者,她在京东商城的恒知缦家纺旗舰店花费3.8万元购买了100个枕头。商家没有发货,她向京东商城客服部门投诉的几天后发现,这家商铺已经被下架,商家失联。 石女士向京东商城客服部门投诉之后,京东方面最终给她的解决方案是“建议消费者自行联系商家处理”。 为什么京东商城客服方面的态度如此异常?这里面有什么问题?就在记者感到疑惑的时候,一条非常相似的爆料信息,引起了记者的关注。金女士向《天天315》爆料,她在阿里巴巴上的一个叫“高阳毛巾厂”的商铺花费6万元购买了一批毛巾。商家没有发货,在她向平台方投诉后,店铺被下架。金女士直言,实际上她是在参与“刷单”。她还告诉记者,同时向《天天315》节目爆料的石女士也是如此,她们都在一个微信群中。 金女士表示,她是在一次网购之后,收到了店主的信息,请她帮忙再买一单,货款退回后还能收到5元佣金。此后她加入了几个刷单群,频繁地帮京东、淘宝的一些店铺刷单。大概半年前,金女士认识了一个姓孙的上线,开始做大额刷单。一次性购买几万元的商品,20天后回款。但就在4月初的这一次,金女士花费6万元在阿里巴巴上购买毛巾,钱到今天也没有被退回。上线告诉她,刷单公司有人卷款跑了。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电商法中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这里说的就是“刷单”的行为。 消费者因为参与刷单而遭到钱财损失的情况,还能维权吗?对于参与刷单而导致损失的消费者,平台还有责任吗? 对此,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表示:“他们应该不是真正的消费者。因为他们不是以生活消费为目的购买的。很多的刷单行为中,双方之间有一个虚假的合同。通常情况下是口头的。刷单之后,如果商家没有返款,实际上是违反了他们之间的约定,但这种合同是无效的,因为这种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刷客是不能根据双方的约定去维权的。但今天这个案例中,刷客进行刷单付了很多的钱,但他遇到了骗子,所谓的商家完全没有返还钱,也没有支付刷单的费用。这种情况下,商家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刷客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原标题:警惕新型网络刷单电信诈骗 “兼职刷单”害人害己)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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