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壮阳产品? 【直报网北京3月30日讯】(新营销调研)真不知道这些明星是否用过所代言的产品,还是所代言产品被夸大,对市场会带来多大伤害!若你们知道你们所代言的产品是从事多层级团队计酬有涉嫌传销之嫌的经营模式,不知道你们是否还会代言,真的不知道钱与名对你们而言哪个重要! 胡军 | 邹市明 | 李彩桦 | 陆毅 | 熊黛林 五大顶级明星入驻沁人缘✅ 群星云集,星光闪耀 正是品牌影响力的全面展现 因为实力✅ 品质✅ 口碑✅ 才吸引了众多明星的关注和青睐️ 以上图文来自沁人缘官方服务号及招商资料 是产品效果还是挑逗起了反应?
小编也是无语了,到底是产品起了作用,还是撩骚起了反应,居然还要让tao~出来透透气,此时不禁让小编严重怀疑卖货的到底是男是女?但通过爆料者的截图,卖货都时不是在自己的朋友圈晒自已的照片就是本人小视频发到朋友圈(形像不错,80%应该是本人),售销还能这样做?也真是无语了,报爆者称他差点也做代理了,可自己是男的,无法拍小视频晒真人照,也无法让卖货者tao~出来透透气 明四暗八的多层级奖金制度
通过上面2张图我们不难看出来,写着是4个级称,实际上是7级团队计酬,爆料者称最高级别是股东,如此说来,实际上是8级团队计酬。 通过以上模式我们不难发现,所实行的奖金制度,与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 根据“二高一部”在2013年11月14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第一条也规定了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问题: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另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当企业涉传被立案时,很多团队长误认为我也是受害者,殊不知此时的团队长也是难逃组织传销罪被依法抓捕,适用法律条款如下: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相关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运营主体公司 会议现场,沁人缘创始人陈琪对健康市场分析,明确沁人缘未来战略主题、定位、发展思路,确定了战略布局、战略目标以及战略指引。陈总的讲话引发了现场热烈的反响,让与会者更深层地了解到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备受鼓舞,信心十足,更加坚定了大家打好市场攻坚战的决心。接下来,沁人缘将全新开启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多渠道战略布局,立足线上发展的基础上,大力拓展线下,实现线上线下多渠道融合,打造多方位运营模式。公司将以现有的资源,坚持适合自身发展的理念,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打胜这场多渠道拓展的升级战。(图文来源:官方公众号)
通过沁人缘服务号查到这个宣称卖壮阳药的主题公司是:台州沁人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到目前为止不满4年,其法定代表人陈桂初占股80%,另一个股东戴荷冬占股20%,注册仙本108.8888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0元,参保人数0人,整个公司并未见沁人缘创始人陈琪出现; (原标题:多位明星代言的沁人缘壮阳产品多层级团队计酬,涉嫌传销,已运营6年之久?)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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