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2月28日讯】(华夏时报)在非法集资平台爆雷后,追赃成为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案件工作中的必要流程,而要求涉案公司员工退还佣金也成为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之一。《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日前,红上财富近4800名员工被警方限时退款/退佣。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红上财富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时隔数月,该案又有新进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份退佣名单中,涉及的岗位众多,不仅有高管,还包括公司前台、行政、保洁,甚至是实习生也未能网开一面。 4800余名员工被限时退款/退佣 2月22日,红上财富在其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称,接警方通知,红上公司38名总部高管人员及4720名未按警方要求配合参加催收工作的理财端销售人员,必须于2020年3月31日前主动退款/退佣至警方监管冻结的公司账户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退款/退佣的人员,警方将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 2月24日,红上官微在发布《公安机关关于红上公司涉案人员依法退佣的通知》,称接警方通知,对红上公司165名配合参加催收工作的理财端销售人员通知退佣,该批人员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主动退佣至警方监管冻结的公司账户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佣的人员,警方将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 警方如此大力度的追缴涉案钱款的做法,赢得不少受害者和业内人士的支持,认为“警方依法合规追赃,可有效化解出借人因遭受损失的焦虑心情,一定程度上可最大化弥补出借人受损资金。”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依法追赃是法律规定,但对于一些弱势群体来说的确不太尽情理。”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认为:“从一般常理分析,平台一般员工不知道公司犯罪事实的,并没有退还的法定义务,但案件事实细节警方并未披露,员工是否明知犯罪事实还由待查证,鉴于此,被要求退还公司的个人主体,可与警方积极了解案件信息,如自身确有涉嫌犯罪的情节,还请及时自首并退赃。” 网贷之家分析师张叶霞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红上财富发布的最新公告来看,并没有要求员工退还工资,而是要求员工退佣,公告上也表示名单上的职能端员工是此前曾推荐客户拿取提成的员工。” 就要求平台员工退佣这件事来看,在网贷行业并不是个例,此前就有不少平台在被立案后,警方要求平台员工退提成、奖金,甚至工资等。“根据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第四条明确指出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所以如果平台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行为,而员工明知自己工作的平台存在自融、资金池等问题,并对公司的违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那么其在平台获取的提成、奖金等是可能会被要求全额退还。”张叶霞说。 涉嫌非法集资 红上财富被立案 公开信息显示,红上金融成立于2013年,总部位于上海,旗下拥有红上研究院、鸾大资本、红上财富、红上至信、红上金融多个子品牌公司。最鼎盛时,红上公司在全国各地拥有超过100家分支机构,累计管理规模达百亿元。天眼查信息显示,截至2020年2月份,红上财富(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分支机构20家,红上诚诚(上海)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有分支机构42家。 2019年11月27日,红上金融旗下P2P平台红小宝官网发布公告,称按相关要求将实行良退。然而,28日,红上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上海市公安局黄埔分局立案侦查,其办公室也被外滩治安派出所查封。 红小宝是红上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旗下专注小额借贷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平台,总部位于上海,注册资金2亿。官网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1月,红小宝平台累计交易金额20.46亿元,借贷余额12.52亿元,出借人数量11289人。 12月13日,上海公安局黄浦分局通报称,该分局根据投资人报案,已于2019年11月27日对红上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上金融”)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査。目前,公安机关已对 “红上金融”法定代表人何某等1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通报,经査,2014年7月起,“红上金融”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设立线上融资平台及“红上财富”线下理财门店,承诺6%至12%不等的年化固定收益, 以销售各类理财产品及私募基金产品的方式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非吸案件中 员工该不该退佣? 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至今,全国各地警方在通报中,至少要求9家立案P2P平台的员工退还工资、提成、代理费等,这些平台包括投之家、钱富通、中金黄金、启蓝金服、合时代、信和财富、有融网、叮咚钱包、人人爱家金融等。 针对部分警方通报中有要求互金公司员工全额上缴工资、提成与奖金的做法,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云峰律师分析认为,是否应该追缴互金公司员工的工资、提成与奖金应当根据该款项的性质界定,在公司经营期间所获得的工资、提成与奖金,其资金来源是否为赃款,是首要前提。“如果员工明知自己所在的公司存在自融、资金池等问题,并参与其中对公司的违法的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则其获益可能涉嫌违法所得的赃款,那么其就职期间所获得的工资、提成与奖金可能被办案机关要求全部追缴退赔。”陈云峰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涉及非吸案件中,许多员工表示对于所在企业违规业务并不知情,有些员工也是投资人。这不仅为办案增加了难度,也让追赃工作难以继续。 对此,陈云峰律师认为,知情与否并不是认定和追究法律责任的必要条件,需要根据主体身份、行为、后果综合判定。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应当根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中参与人与集资诈骗中被害人的身份相应地区分处理。 “如平台暴雷被司法机关立案处理,员工需要积极配合相关机关调查,以便办案机关及时调查清楚案件,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赃款与合法收入等情节,如确系犯罪所得,理应退赔,如亲属以自有的合法资金投资的,可根据公安机关公布的渠道申报损失,作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参与人或集资诈骗的被害人参与退赔补偿程序中,从而获得相应的赔偿。” (原标题:又一非吸平台被警方追赃,红上财富4800余名员工被限时退款/退佣)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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