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某某投资的车智汇产品 【直报网北京3月25日讯】(鹰鉴)2020年3月23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一起诈骗案。金融骗局预警了解到,一审期间,文昌市男子符某某先后与两位女子确定恋爱关系,以公司做车智汇、OBD电动车等项目需要资金为由,先后诈骗两任女朋友71万余元,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 鹰鉴获悉,2014年3月份,符某某经人介绍认识被害人符某,称自己是凯捷公司和蓝天公司的负责人,且未将其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告知符某。不久,二人确定恋爱关系。 之后,符某某以公司做项目需要资金、自身信用情况不良无法贷款为由,让符某先后办理了9家银行的信用卡,并将上述信用卡刷卡或套现使用21.12万元。 此外,在符某某的指使下,符某先后在8家小额贷款公司及农信社贷款45.59万元给符某某使用。两人恋爱期间,因还款问题经常发生争吵而分手。 2015年7月份,和符某分手后,符某某经朋友郑某介绍认识被害人王某认识后,在取得王某的信任后,迅速确定恋爱关系。其后,符某某同样以上述方法让王某先后通过贷款和信用卡套现的方式,共收取王某49.07万元。 金融骗局预警在该判决书上看到符某某供述,其套现的钱主要用于电动车GPS和车智汇两个项目,还有一些高科技产品,基本上都是亏的,赚的钱都不够公司开支。 另外,蓝天公司的股东华某证实,蓝天公司原实控人是符某某。该公司创立后,开展过榨油机、车智汇、OBD电动车的保险业务等项目,几个项目都没有赚到钱。其中,车智汇是2015年与广东的美亚集团合作的项目。 2016年1月,王某与符某某因归还信用卡欠款及小额贷款的问题经常发生争吵而分手,后多次要求符某某还款,因符某某未能偿还上述款项,王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符某也向公安机关报案。 至今,符某某共偿还二被害人64万余元。其中在立案前共偿还54万元。 原审法院认为,符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11.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2018年9月21日,原审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处符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符某某退赔各被害人87万余元。 宣判后,被告人符某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经审理二审法院认为,符某某与二被害人确立恋爱关系后,以公司项目及经营需要资金为由,让被害人办理信用卡及贷款借给其使用,所借款项大部分未用于公司项目及经营上,对符某某辩称其公司开展了车智汇、榨油机等项目,并无充分的证据证实。 且符某某从两被害人处拿钱时本身是有欠款的,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而其所称的GPS项目并未盈利,仍在短期内向符某和王某大量借款,所借款项大部分用于归还以前所欠的债务,没有用于生产经营,可见其没有还款的意愿,处于拆东墙补西墙的状态,属于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情形,可以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最终,二审法院认定,原判定罪正确,但认定符某诈骗金额有误,应予纠正为71.685万元。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改判符某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其退赔二被害人51万余元。 (原标题:海南男子以“车智汇”等项目为名搞诈骗 二审获刑11年)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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