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3月23日讯】(中国消费网)3月19日,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消协专家委员会委员朱巍做客《中国消费者报》和今日头条财经频道联合推出的“消费热点解读”栏目,分享他对预付式消费、网购商家虚构原价等问题的看法。 近两年,培训机构、健身房、美容店“跑路”导致消费者损失难以追回的消费侵权事件时有发生。朱巍就此分析认为,预付式消费对消费者来说有利有弊:“利”是,消费者能获得一定优惠;“弊”是,有的经营者在消费者付费后,服务质量下降、额外加收费用,甚至跑路。从法律角度看,跑路不仅涉及消费合同违约,而且还可能涉及非法集资罪和诈骗罪等刑事犯罪。 对于购物节期间电商虚构原价甚至促销价比平时更贵的现象,朱巍表示,虚构原价、虚假促销、以尾货冒充新品销售、虚假宣传打折信息、自标虚假价格、销售残次品、虚假有奖销售、虚构中奖名单等违法销售方式,在大大小小“购物节”中广泛存在,这些违法销售行为均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商家依法应承担惩罚性赔偿。
以下为微访谈实录: 中国消费者报:近两年常能看到培训机构、健身房、美容店“跑路”、消费者难以追回损失的新闻,你怎么看这一现象?消费者该如何规避预付式消费存在的风险? 朱巍:预付费对消费者来说有利有弊:“利”是,消费者能获得一定优惠;“弊”是,有的经营者在消费者付费后,服务质量下降、额外加收费用,甚至跑路。从法律角度看,跑路不仅涉及消费合同违约,而且还可能涉及非法集资罪和诈骗罪等刑事犯罪。 消费者预防预付式消费陷阱,至少要特别注意以下4个方面: 第一,要签订预付式消费书面合同,其中关于服务内容、退款标准和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要特别留意。 第二,尽量不选择新店,不偏听偏信推销人员的宣传,签订合同时,要仔细审核和保留商家营业执照等资质。 第三,个人信息要做好保密,超出服务目的的个人信息不应被商家采集。 第四,一旦出现问题,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要求商家退还预付款。商家拒绝或超过15日不履行退款义务的,消费者应向消协投诉或向市场监管部门及时举报。 中国消费者报:近些年线上线下都有大大小小的购物节,一些商家虚构原价,有的甚至促销价比平时更贵,你怎么看这种现象?消费者是否可主张"退一赔三"? 朱巍:虚构原价、虚假促销、以尾货冒充新品销售、虚假宣传打折信息、自标虚假价格、销售残次品、虚假有奖销售、虚构中奖名单等违法销售方式,在大大小小“购物节”中广泛存在,很多黑心商家、卖货主播利用各种噱头收消费者的“智商税”。 这些违法销售行为均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商家依法应承担惩罚性赔偿。除此之外,违法商家也应按照《产品质量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刑法》等法律法规,承担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在内的法律责任,主管部门还应按照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将其列入黑名单,实施市场禁入。 中国消费者报:经常看到电商平台大数据杀熟的新闻,但涉事企业都矢口否认,最后不了了之。作为研究互联网及有关法律的专家,你认为是否存在大数据杀熟?目前在法律层面上,判定企业行为是否属于大数据杀熟,存在哪些难点?对消费者有哪些维权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