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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样翻新改头换面 传销“毒瘤”为何屡打不绝

时间:2020-11-12 12:35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经济参考报 点击:
 随着各地对传销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传销生存土壤不断减少,但仍有一些传销活动能在“夹缝”中生存。记者近日在广西南宁、北海等地调查了解到,一些传销组织开始改头换面或化

【直报网北京11月12日讯】(经济参考报)随着各地对传销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传销生存土壤不断减少,但仍有一些传销活动能在“夹缝”中生存。记者近日在广西南宁、北海等地调查了解到,一些传销组织开始改头换面或化整为零,采取零星外出“上课”,或将屋内、手机内涉传资料和信息“清零”等方式,试图逃避法律打击。

打击力度加大 传销转入“地下”

和以往相比,南宁市和北海市一些“常规”的户外涉传场所已经“盛况”不再。南宁的青秀山、北海的长青公园等景区景点曾是传销人员大规模聚集“上课”的地方,如今已经不易看到传销人员成群结队、大喊口号等情况。

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沈祖亮介绍,近年来北海市对传销采取零容忍态度,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对于涉传出租屋,北海一律查封并断水断电,对于第二次到北海参加传销活动的人员,公安机关一律刑事拘留。传销在北海的生存空间进一步被挤压,今年以来涉传人员明显减少。

“地上”的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一些传销人员便开始想方设法转入“地下”。“在高压打击下,传销人员一般不敢明目张胆在北海活动,外出时大多是三三两两伪装成游客,试图掩人耳目。”沈祖亮说,现在传销人员不仅在外谨慎小心,甚至在出租屋内也采取涉传资料“清零”模式,警方已经很少能在传销人员居住的出租屋内查到涉传书籍。

日前,记者在南宁市仙葫经济开发区组织的一次打传行动中看到,当地警方根据线索在一间出租屋内排查到4名涉传人员,但在屋内搜查时未找到涉传书籍和笔记,仅发现几页生活开支记录。在一栋居民楼外,警方排查到3名涉传人员。面对警方的询问,这几名涉传人员都说没带身份证和手机,对其他问题保持沉默。

南宁市打传人士介绍,他们平时在户外对传销人员清查力度很大,传销人员外出时基本都不带身份证和手机,试图借此逃避警方打击。几乎每一名涉传人员都会熟记应对警方排查询问的“标准答案”,除了透露真实姓名和家庭住址外,其他问题基本会通过“我不知道”“我来这里旅游”“我的手机丢了”等话语试图蒙骗过关。

传销“花样”翻新 打传制度滞后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地方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打击传销,但传销组织不断更新模式打“擦边球”。面对有关部门联合打击,一些传销组织穿上了“防弹衣”,执法者手中的法律武器一时无法“瞄准”和“射击”,打击传销工作面临新考验。传销组织不断翻新“花样”,而相关打传制度设计滞后,导致传销打而不绝,容易反复。

近日,记者在北海市一家书店门前看到,10多名身着统一服装的中老年人正在宣讲“传统文化”。当地一位基层打传人士介绍,这些人其实就是涉传人员,他们打着“国学讲堂”的名义聚集活动,由于这种模式还不满足传销犯罪构成要件,法律“拿他们没办法”。

为了穿上合法“外衣”,有的传销组织还会套用一些正规公司的名称,向“新人”宣传“连锁销售”模式,同时大肆渲染“连锁销售”中的高额利润。在给“新人”洗脑的过程中,“讲师”往往会提到“宏观调控”“我国经济现状”“产销瓶颈化”等词语,让“新人”云里雾里,不知不觉迷惑其中。

目前,在南宁、桂林、北海、防城港等地,仍有不少正在活动的传销人员。这些人为了“挽回”损失,正在千方百计发展“新人”。今年上半年,广西共捣毁传销窝点1360多个,查获从事传销人员10700多人,解救受骗人员900多人。

面对多部门联合打击,一些传销组织专门针对打击传销的相关法律精心设计了“防弹衣”,比如定罪需要具备“交入门费”要件,他们就将洗脑和交费“物理分离”,在前期只学“经济形势”不谈“盈利模式”。

一些涉传人员的活动包括在“学堂”内诵读《弟子规》,在海滩上捡垃圾做好事,在公园里拉横幅唱红歌……面对询问时,回答往往是“对不起,我们在学习传统文化”“我们一分钱都没收,凭什么说是传销?”部分传销头目甚至手执《禁止传销条例》向执法人员“普法”。等到执法部门集齐证据能依法介入打击时,传销头目往往已携款溜之大吉,受害者的损失更难以挽回。

传销组织穿上了“防弹衣”,但执法者手中还只是老旧的“弓箭”。北海市一位基层打传人士介绍,目前相关打传法律法规落后于实践,难以跟上传销的变化速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发展了30个以上的下线和具备3层以上层级的传销组织,才能按照组织领导传销罪对其头目入刑。从基层的执法实践看,这个入刑标准过高,传销人员早已通过只发展少于30个下线的方式规避法律打击。即使传销组织发展的下线超过30个,执法部门也不易摸清传销链条,因为传销组织记录在册的名单常常是化名。

基层打传部门介绍,现在传销人员反侦查能力较强,往往在被查获前将手机内的涉传信息删除、把涉传书籍资料销毁,给调查取证带来困难。此外,根据《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对不构成追诉标准的案件,执法部门可以作出罚款、没收物品等行政处罚。但在实践中,查获的一般传销人员大多都是受骗而来,缺少经济来源,难以对其完成处罚。

多措并举尽快铲除传销“毒瘤”

传销是经济和社会的毒瘤,其受害者遍布全国,已造成不少家破人亡的悲剧。面对层出不穷的传销模式,受访基层打传人士认为,当前急需创新应对方法和手段,丰富破解传销人员新“策略”的工具箱。

一是加强制度设计。面对传销组织的“防弹衣”,执法人员必须配备“穿甲弹”。当务之急是根据新型传销的特点,尽快完善打击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填补新出现的漏洞,让法律武器能够“瞄准”传销的每个环节和各类新变种,实施精准打击。

二是坚持常态化联动打击。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可加大线索移送、信息交流、案情调查、技术支持等方面合作,提升执法合力。通信、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可加大打传配合力度,对涉传通信“集团网”及时断网、撤网,快速办理涉传账户资金查询、冻结等工作。

三是强化大数据支撑。建立完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暂住人口监管体系,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及居住证的办理和查验工作;开发和建设集采集、分析、研判、管控、打击于一体的数据信息中心,实现对传销的精准打击。

四是巩固无传销小区创建。将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重心下沉,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房屋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群众的力量,完善政府、职能部门、基层组织、群众共同预防和打击传销的联动联防机制。通过无传销小区的全覆盖,建设无传销城市,清理传销人员生存的土壤、立脚点和栖身地,对传销活动“釜底抽薪”。

五是建立完善跨区域联动联防打击传销合作机制,加强异地打击传销工作的交流合作。传销人员流入地与流出地监管部门可加强双向管控,从源头遏制传销滋生和蔓延。

(原标题:花样翻新改头换面 传销“毒瘤”为何屡打不绝)

责任编辑:蓝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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