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4月24日讯】(每日经济新闻)字画、古玩、钱币、邮票等收藏品因具有升值空间和艺术价值而广受投资者追捧,有关收藏品的刑事犯罪随之而生。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内蒙古一艺术品公司董事长张某某,谎称公司藏品升值幅度高,返利空间大等,累计骗取客户投资款1856.86万元。最终,张某某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经查,2014年3月27日,张某某等人成立“内蒙古某某艺术品公司”,张某某担任公司董事长。2014年3月27日至12月5日,张某某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14年12月5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孙某。 该公司自注册成立以来以发宣传单、讲座等宣传方式,以2万元、5万元、10万元价格销售蓝珀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返本付息,同时对外谎称公司的藏品升值幅度高,返利空间大,将珠宝拿到国外进行参展,赚取大量参展费用,骗取客户信任。 2014年3月27日至2015年2月,张某某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骗取客户资金合计1856.86万元。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经鉴定,该公司销售的2万元的蓝珀珠宝价值200元,销售的5万元的蓝珀珠宝价值600元,销售的10万元的蓝珀珠宝价值3000元。 2020年8月10日,民警在包头市东河区将张某某抓获。 针对检察院指控,张某某辩称:“我们公司是参加国际珠宝展销会,是销售不是在展览,还有吸纳的资金都是公司的行为,钱都进了公司帐户了,我没有拿到钱,这笔钱有三大块支出,给客户返利,给业务员及经理提成,还有就是交纳房租、员工工资,还有每周开返利会的餐费,大量的进货款。” 此外,部分被害人也揭露该公司的营销模式称,投资人是受高额的返利加入到某某公司,同时证明某某公司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形式还本付息,而不是在经营产品,投资人为社会不特定对象。 法院认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1856.8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经查,张某某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通过媒体、讲课、发传单等途径向社会公开进行宣传“承诺客户购买的珠宝将以回租的形式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形式还本、返利”,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造成投资人1856.86万元资金无法追回,符合“非法集资”四个特征。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张某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张某某违法所得1856.86万元继续追缴,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原标题:售价10万珠宝只值3000元!该地审判一起收藏品非法集资案)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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