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1月28日讯】(银山公安)近日,有关部门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在犯罪嫌疑人辛某、郭某的组织经营下,一家名为“老妈乐”的公司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以投资高额返利回报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千万元。 视角一:嫌疑人组团忽悠 2017年,辛某与郭某共同经营一家名为“老妈乐”的公司,郭某担任该店店长,辛某作为副店长协助郭某进行实际经营,一同帮助经营的还有其他两名员工。该公司营业执照上虽是“爱心商店”,但经营方式呈现出典型的非吸模式,辛某、郭某的对外宣传也是一套吸引投资人的利诱说辞:该店以网上商城的形式提供五个等级的投资选择,投资人购买不同价格等级的生活用品成为公司会员,随时间推移领取不同返利并拿回本金,且投进的钱越多所获返利就越高。 就这样,凭借着“正规”公司假象,外加高额利润、网上商城,该店不仅吸收到了大量的钱款,而辛某与郭某也将收到的现金投资款上交“老妈乐”总部会计,由总部层层下发工资和分红,此外,辛某和郭某还在“创业”成功后扩大经营,开设新店继续以相同经营模式进行吸存获取分红,同时两人也作为投资人投入自己的钱财以领取收益。 最终,高额返利难以维系,资金链突然断裂,辛某和郭某也人财两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视角二:投资人防不胜防 “我是经朋友推荐了解到‘老妈乐’,朋友说这个项目特别赚钱,每天都返钱,虽然具体怎么返钱我也不懂,但是我相信我朋友,后来跟着她去门店交了钱……” 投资人刘某在回忆如何入坑时如是说,每每想起自己去交钱的场景,刘某总觉得当初自己是迷怔了,但始终信任相熟已久的好朋友初衷是拉自己一块儿挣钱,于是刘某交钱时降低了戒心,直到找朋友借款想要继续投钱时,才被自己女儿发现并制止。 无独有偶,另一名投资人赵某也曾对“老妈乐”这种返利经营模式深信不疑。在听完投资介绍后,赵某被这种日日返现金的“实惠”模式所深深地吸引了,于是在没有任何合同、票据的情况下直接将2万余元现金交给了嫌疑人郭某。以为能坐等返利的赵某每隔十天半月就去找郭某拿返利,但后来返利钱数越来越少,赵某就开始心里打鼓,直到半年后一分钱也不返了,辛某郭某这两位负责人也不知去向,只有店里工作人员解释了公司运营出问题,赵某才意识到要自己拿回本金怕是难了...... 视角三:检察官帮你分析 本案有三点值得我们吸取教训: 首先,“老妈乐”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该公司以一家“正规”商店的形象存在,对外售卖生活用品,但该价格远高于商品价值,同时结合公开讲课方式和熟人口耳相传吸引投资购买,用定期福利、高额回报为诱饵,表面上看该公司从事的是一项“兢兢业业”的朝阳产业,但实际上这家公司从成立到注销一直从事非法吸资活动,买卖商品的噱头实质是为了吸收投资。简言之,是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提升“成功”几率而披上了公司的外包装。 其次,非法集资最喜欢盯上的是中老年人的“钱袋子”。由于知识、信息的更新上都很慢,老年群体对于花样繁多的骗术难以识别,加之熟人介绍、温情攻击,很容易降低警惕成为“猎取”目标,甚至煳里煳涂地就参与非法集资了。因而,作为关系最亲密的家人,尤其是儿女,少不得要常常关爱和帮助中老年群体,遇到疑似的骗局及时报警,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喘息之机。 再次,嫌疑人辛某、郭某在经营“老妈乐”进行非法集资过程中,也曾投入自己的积蓄,可见嫌疑人虽有发家致富的念头,但是法律意识有待提高,在高额利诱面前放弃了对底线的坚守,选择所谓的捷径,但最终深陷牢笼、人财两空,倒不如一开始就勤恳本分,用实实在在的汗水换取辛福生活。 (原标题:投资“老妈乐”?让投资人乐不起来的非吸陷阱!)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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