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宽进与严管”相结合,推动市场监管重心由传统的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建立 在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把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着力点,构建了与商事制度改革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新机制。 一是企业信用监管长效机制逐步形成。这是监管理念、监管机制的重大改革,是构建全国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把传统的企业年检制改为年报公示制,改革以来企业年报率在85%以上,今年突破90%,高于改革前的年检率。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和全国统一的名录库,目前经营异常名录实有市场主体474万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5907户。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基本建立,省级层面参与涉企信息归集部门覆盖率达到78.2%,参与部门最多达到69个,全国已归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数据5.59亿条。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不断完善,参与签署了24个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累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司高管20.79万人次,“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局面初步形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建成,2017年,日均访问量1895.3万人次,日均查询量330.5万人次。 二是“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方式全面实施。印发《关于新形势下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的意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总局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国31个省(区、市)制定了“一单、两库、一细则”。2016年,全系统70%以上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实施了“双随机”抽查,今年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前11个月系统内部抽查企业85万户,抽查检查企业比重达到3.42%,结果公示率达97.3%。 三是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成效显著。针对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竞争秩序,提高震慑力,五年来共查处经济违法案件427.2万件。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五年来立案查处利乐等垄断案件79件,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5.3万件。连续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整治。提出发挥竞争政策的重要作用,与有关部门推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联合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加强对政府部门影响公平竞争行为的监管。加强直销行政指导和案件查处,开展直销行业退换货制度落实情况检查,配合做好直销审批核查工作。加强网络传销监测,重点加大网络传销打击力度,五年来共查处各类传销案件8917件,有效遏制了异地聚集式传销和网络传销蔓延势头。认真开展扫黄打非、禁毒等经济检查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网络市场等重点市场监管不断加强。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并发挥作用,地方各层级网监协同机制相继建立。联合开展网监专项行动,今年共检查网站网店159.1万个次,责令整改网站2.4万个次,查处网络违法案件2.1万件。针对“双十一”等时间节点,强化定向监测,加强对大型网络市场主体的行政指导。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上海长宁区等10个地级市开展示范区创建,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制度经验。每年坚持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查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开展重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完善合同帮农机制。组织开展二手车、成品油、旅游等重点市场整治。 广告战略实施深入推进。推动修订了《广告法》,出台了《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等规章和《关于推进广告战略实施的意见》,清理完成广告经营审批事项。广告导向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不良影响广告、含有“特供”“专供”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涉及广大人民群众重大利益和反映强烈的医疗、药品、食品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完善传统媒体广告监测制度,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在杭州建设启用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实现对4600家县级以上传统媒体、1000家互联网网站进行监测。定期公布重大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五年办结广告案件14.9万件。积极指导广告业发展,制定实施广告产业发展“十二五”和“十三五”规划,与财政部共同开展32个广告产业试点园区工作,制定了《国家广告产业园区认定办法》,已建成24个国家广告产业园区。 (三)消费者至上的理念逐步树立,消费维权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共治的消费维权新格局逐步形成 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在维护企业营商自由和交易安全的同时,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放在市场监管的核心位置,不断强化消费维权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是消费维权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推动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新《消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出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并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尽快出台。 二是消费维权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强化部门协作,推动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会同26个部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大力加强12315体系建设,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五年来,累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807.45万件。设立电子商务12315投诉维权中心和网络商品质量监测中心。推进12315“五进”和“一会两站”建设,进一步织密基层消费维权网络。 三是消费领域执法力度显著增强。围绕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推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加强线上线下商品质量抽检,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加大对“3·15”晚会、黄金周、“双十一”等曝光问题调查处理力度。五年来,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商品消费案件34.2万件,案值26.9亿元。 四是消费维权共治格局不断完善。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全国消协组织广泛开展网络消费教育、老年消费教育“五进”系列活动、消费热点领域商品比较试验等,引导科学理性消费。积极参与立法和标准制定,形成立法建议。推动电商直通车建设,网络消费纠纷解决效率大幅提升。对旅游、高铁、“预付式”消费、快递服务等开展体验式调查,社会反响强烈。组织约谈三星、苹果、携程等企业和共享单车、网约车等平台,开展公益性诉讼,消协组织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 (四)商标品牌战略有效推进,商标注册申请量快速增长,我国成为推动全球商标知识产权增长的重要力量 适应百姓消费升级和供给质量提升的要求,提出商标品牌战略,目前已成为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 一是转变商标工作思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动取消著名商标、知名商标行政认定,将驰名商标的内涵回归到法律保护的本意,扭转对驰名商标认识的误区。 二是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优化商标注册审查审理的流程,拓展商标申请渠道,新建广州、上海、重庆等3个审查协作中心,设立105个商标受理窗口、49个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受理点。推进全程电子化,扩大网上申请范围,商标网上申请比例由五年前的63%提高到目前的86%。五年来,我国商标申请量1584.6万件,占申请总量的58.2%;核准注册量935.4万件,占总量的55%。我国每年有效商标注册量连续16年位居世界第一。审理各类商标评审案件66万余件。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商标驳回复审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至8个月以内。推进商标评审工作便利化和公开化,实现商标评审裁定文书全部即时网上公开,开展评审案件口头审理。 三是加强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注重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商标权益,制止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维护商标注册秩序。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为重点,查处侵犯中国黄金、同仁堂等商标专用权违法案件。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商标执法协作,完善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五年共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7.9万件,涉案金额24亿元,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17件、涉嫌犯罪嫌疑人1049人。 四是大力推进商标品牌运用。建设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基地,出台企业商标品牌工作指南,发挥商标品牌引领作用。利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带动培育产业区域品牌,运用地理标志实施精准扶贫。五年来,地理标志商标注册1563件,占注册总量的41.65%。 五是积极推动商标品牌国际化。引导企业加快商标海外布局,积极推广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推动中国品牌国际化。主动参与商标国际规则制订,积极构建企业商标海外维权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一大批海外抢注商标问题。五年来,马德里商标有效注册量7586件,占有效注册总量的30.57%。 (五)明确市场监管总体方向,推动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市场监管基础性制度建设扎实推进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市场监管制度性、基础性建设,市场监管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市场监管成为国家中长期规划中的重要任务。今年1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这是第一部全国市场监管中长期规划,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市场监管改革创新提供了行动指南。为加强规划组织实施,经国务院同意,建立总局牵头、由35个部门组成的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许多地方政府出台落实规划的实施意见。 二是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全面展开。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目前全国24%的地市、70%的区县完成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总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支持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基层建设指导。 三是法治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定修改《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商事制度改革依法推进。修订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夯实市场监管法治基础。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评价工作,强化法治宣传,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 四是大数据监管逐步运用。适应大数据发展趋势,推动“互联网+监管”信息化建设,标准、数据、安全基础全面夯实,市场监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基础支撑作用突出。信息化与业务融合不断深入,充分利用工商和市场监管信息,加强市场环境形势分析,开展市场监测预警研究,为国务院决策提供依据。 五是国际合作交流不断扩大。先后举办世界地理标志大会、中国商标金奖、马德里125周年纪念活动、中国-东盟工商论坛,参与WIPO、WTO多边合作组织和G20、APEC、金砖等多边市场监管规则磋商。围绕“一带一路”,全方位推进企业注册、信用监管、商标品牌保护等领域国际合作。五年来,与4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合作协议74项,“朋友圈”不断扩大,涉港澳台各项工作得到妥善处理,市场监管的全球视野不断拓展,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不断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