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记者: 我们知道反垄断法已经实施10年了,在这个过程中国际国内形势也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也非常迅速,这都要求法律要与时俱进。我想请问一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一步对反垄断法的修订有什么样的安排?谢谢。 甘霖: 反垄断法实施了10年,刚才我介绍情况的时候也说了,10年前反垄断法颁布实施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刚才你说到现在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球的经济环境也发生了变化,现行的反垄断法当中的部分条款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在和将来的需要。我们的一些专家,执法者都有一个强烈的愿望,希望能对反垄断法进行修订。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也非常重视修订工作,将这个工作列入了工作计划,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已经将反垄断法的修订列入了立法计划,在进行之中,当然这需要一定的时间。我们现在正在按照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部署,我们有一个专家咨询组开展研究工作,也广泛征求了成员单位、有关部门、专家学者、企业、律师代表的意见,现在已经形成了一个修订的研究报告以及修订草案。我们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明确的,就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在修订研究过程中,为了全面客观的反映各方面对修法的意见,我们委员会办公室也确定了四项原则:一是要从法治实践经验中提炼立法政策。我们已经实践了10年,要吸纳我国反垄断执法的经验和竞争政策最新的研究成果。二是既要符合中国国情,适应中国经济发展阶段和水平,同时也要合理的借鉴欧美发达国家成熟的做法和经验。毕竟我们的反垄断法实施只有10年,离最早的美国谢尔曼法差了100年,100年前人家就制定了这个法,所以我们还是有许多经验和做法需要借鉴。三是充分考虑反垄断法不确定性的特点,在规范执法机构自由裁量权的同时,保持法律的灵活性。四是重点要解决在执法实践中遇到的最迫切问题。刚才我说了,按照这些指导思想和原则,我们也希望修订工作能够早日完成,能够尽早的用新法来解决实践当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谢谢。 新华社记者: 当前,经营者集中案件数量越来越多。请问总局在提高案件的审查效率和规范审查程序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谢谢。 吴振国: 感谢你对市场监管总局工作的关心,提高审查效率,规范审查程序,这是我们工作的重点,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监管的成本意识和效能观念,着力优化办案工作体制,不断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审查效率一直是各界关注的问题,这不仅影响到交易成本和交易进程,某种程度上也代表了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能力和水平。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市场已经成为全球并购最活跃的市场之一。经营者集中案件的数量也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2010年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数量只有136件,到2017年已经达到了402件,是原来的3倍。同时,大案、疑难案件也不断增多,案件越来越复杂。2017年附条件批准了7件经营者集中案件,创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新高。 今年以来,我们收到经营者集中申报437件,到上周五立案385件,审结380件,同比增长超过30%。今年党中央、国务院改革反垄断执法体制,对原来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原工商总局等反垄断执法职责进行整合,新组建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从办案数量可以看出,新的反垄断执法机构真正做到了党中央要求的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为了提高案件的审查效率,我们采取了许多措施: 一是优化办案工作机制,面对案件数量高速增长和执法资源不足的矛盾,我们对办案机制实行扁平化改革,将原来的立案审查分阶段办案机制改为按案件行业立案审查一条龙作业模式,减少了审查环节;实行简易案件申报制度和全流程网上办案等措施,对申报案件实行繁简分流,简易案件简易办,将更多的执法资源投入到重点难点案件上。 二是提高申报的便利化程度,我们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提供立案前商谈服务,实行电子化申报,我们切实做到收到申报材料5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减少当事人等待的时间。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我们致力于打造学习型执法队伍,坚持以熟悉宏观经济和产业经济,掌握国内外市场发展动向,通晓法律和经贸规则为培养标准,通过干学相结合,不断提高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我们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专业化程度也得到了国际同行的广泛认可。 四是加强反垄断执法国际合作。我们加强执法国际合作,推进案件信息交流和执法合作机制建设,在已经签订的14个经营者集中领域双边反垄断备忘录中,纳入个案执法合作条款,与美国、欧盟、德国、俄罗斯、南非、巴西等国家开展反垄断案件执法合作,取得明显成效。经过我们不懈的努力,经营者集中案件的审查效率大幅度提高,刚才甘局长在开场白中已经做了介绍,我就不重复了。 另一方面,规范审查程序是提高案件审查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抓手和制度保障。十年来,我们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审查工作的规范化程度。一是健全法律规则体系,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我们以反垄断法为主体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中国特色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规则体系,为法律的有效实施和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保障。从反垄断法律规则体系来看,程序性规则占到反垄断配套规则体系数量的40%以上。二是完善程序规则。有一句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该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说的就是程序的重要性。我们出台了《申报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和3件规范性文件,发布了7件办事指南和指导意见,健全了程序规则,确保审查工作有法可依。三是健全内部工作制度,除了公开发布的规则外,为了更好的、有效的约束自由裁量权,我们还制定了案件审查工作规则等30余件内部工作规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法,加强了各环节流程管理,保障当事方的合法权益,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四是提高执法透明度。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案件公告和行政处罚决定,并说明事实和法律依据,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信息全部上网公示,每个季度公布无条件批准案件的基本信息,实现了执法的公开透明。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提高审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执法效率,当好市场公平竞争的维护者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请问吴局长,今年上半年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启动了对三星、镁光、海力士等公司的反垄断调查,主要是存储芯片价格异常上涨,目前调查进展如何?有没有什么情况向公众通报? 吴振国: 根据举报,今年5月底市场监管总局对三星、海力士、镁光公司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开展调查,从三家公司调查获取了大量证据资料。随后,我们又对数十家下游企业开展了调查取证,并对取得的证据资料进行梳理和甄别。立案调查以来,三家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也到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就案件进行沟通,反垄断局也向三家公司通报了案件的调查情况。目前,对这三家公司的反垄断调查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下一步反垄断局将对案件的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定性等方面开展研究论证,依法做好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谢谢。 香港大公报记者: 在参与国际竞争规则的谈判与调整中,内地以后会不会加强与香港的合作?谢谢。 吴振国: 内地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与香港的竞争委员会有着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每年我们都有互访的计划和工作安排。今年10月份,我们反垄断局刚参加了香港竞争委员会举办的国际竞争会议。内地和香港在竞争政策领域和反垄断执法领域已经开始了良好的合作,我们还将继续加强合作,共同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谢谢。 袭艳春: 如果没有问题,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两位发布人,也谢谢大家。 (原标题:中国《反垄断法》实施十周年有关情况及展望举行新闻发布会)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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