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电商法》的出台,就让电商行业和微商行业都开始变得有法可依,从而也进入了正常发展的节奏。而如果在法律出台之前,行业从业者就放弃了,那么可能也就不会有这种惠及大众的创新了。 社交电商天生具有传播性、营销性和长尾的基因,再加上用户情感沟通的推波助澜,往往让人会产生一种传销的误解。但实际上,社交电商则是一个全新的商业形式,二者看似相似但还是有很多本质差距,被很多消费者误解。比如说,传销的产品一般是单一而且高价的,很多都是保健品、化妆品这样的单一高利润品类。而社交电商APP的产品目前都非常丰富,而且价格优惠,更多是日常消费产品,在产品特征上,就有非常大的区别。
法律仍需与时俱进 传销的说法其实一直和社交电商的发展如影随形,从微商开始,就有很多人称其为传销,到后来的云集商城、花生日记。大家看不懂的新东西只要赚钱,只要卖货,传播速度快。就总被认为是传销。这也是社交电商这个新事物对旧规则的一种冲击,甚至也可以说是一个创新的成本投入。这,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2005年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无法适应今天的新型商业模式——社交电商时代。
社交电商的本质依然是利用社交流量创造价值,而并非牟取不当利益。比如接连中枪的社交电商如云集、花生日记,供应链、产品都来自淘宝,也并没有投资门槛,只是单纯的消费即可,消费者的推广也同样无需自己去收取入门费用,而是新会员产生消费后的自然提成,合法合理。只要你愿意去认真推广,让更多人选择这个平台消费,你就可以给自己带来收入,一份努力就有一份收获,这样的商业逻辑还是值得称赞的。更重要的是实际上花生日记、云集等社交电商的消费者得到了实惠、推广者得到了佣金,厂家得到了销量,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没有任何的利益受损方,如果鲁莽的定义为传销,会极大的打击新零售业态,扼杀创业企业。社交电商的经营实质与传销想要不劳而获,侵害下级经济利益获取收益的做法肯定还是大相径庭的。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觉得管理部门也应该更深入的去调研一下这种新型模式的核心理念和从业者的做法,从而能够更深刻理解这种创新和趋势,最终通过立法的方式,来促进这个雏形未定的新型行业的健康发展。而从社交电商的角度来说,社交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更低的获客和宣传成本,带来更加低价和优惠的产品的。而更丰富的品类和更优惠的价格,让消费者的消费频次更高,逐渐会形成全新的购买习惯,让商业模式变得更有想象空间和活力。这些其实都是科技带来的行业升级。像云集、花生日记这样的平台最终的目标还是成为一个全新商业模式的代表。 |